一九八六 发表于 2011-5-12 12:57:00

咨询月糖一个问题

我和公司劳动合同是5月17日到期。

到目前为止,我和老板之间都没有谈过合同到期后的问题。

我没有主动找他、他也没主动找我。

问一下,如果我5月18号不来上班,需不需要负法律上的责任。

劳动合同我看过了,主要是针对一些特殊原因引起的合同期未满而离职或辞退等问题。

合同期内离职或辞退,需要提前一个月月谈或通知。

关于合同期满,没有看出什么名堂来。

我就是想弄清楚,5月18号不去上班的话,在此之前有没有义务需要通知老板,以及之后需不需要承担法律上的责任。

专家给你通俗易懂的解答呗。

萧萧 发表于 2011-5-12 13:08:47

18号不上班不承担其法律责任,但处于礼貌,还是得跟老板说哈噻!

月塘诗侣 发表于 2011-5-12 14:08:37

法无明规合同期外的。
惯例是有合同,提前一月通知;无合同,提前一周。

月塘诗侣 发表于 2011-5-12 14:15:06

实践中没有合同的,未提前一周通知,从而造成企业工作衔接上的不良后果,企业也只有权就奖金进行处理,无权对底薪作出扣罚。
仲裁机构会有一个比较人性化的考虑,具体我们很难说。

娃娃脸 发表于 2011-5-12 14:48:52

法无明规合同期外的。
惯例是有合同,提前一月通知;无合同,提前一周。
月塘诗侣 发表于 2011-5-12 14:08 http://www.cn0515.com/images/common/back.gif
企业大多如此~

高山 发表于 2011-5-12 17:07:48

有下家不,有下家提前一周通知,他涨,则留,不涨,则去。
没有下家,你可提前一天请长假,探探虚实。

萧萧 发表于 2011-5-12 17:39:36

提前告知是很有必要的

偶提倡文明哒

兰陵春晓 发表于 2011-5-13 10:19:17

以前我们单位都是提前一个月的时候就有续签合同通知下来的,要是你不签,就会到时解除合同
不知道你们这里有没有这样的东西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咨询月糖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