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避孕套不算强奸?
2011年5月17日,阿市中学校长强令周琴陪8位领导喝酒。酒醉后的她,被阿市乡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王忠贵强奸。网传周琴向当地派出所报案,警方竟说:“戴避孕套不算强奸”。 蚂蚁和大象的事,亏的肯定是蚂蚁啦 这条只要是准批成文的,那狼们,放心干吧,找羊去!!哈 LZ
睡了哈
乖嘎
安 那是放p的话,骗女孩子想私了吧~~ 本帖最后由 云卷云舒 于 2011-7-13 00:06 编辑
不知道吗?啤酒不算酒!石油也不算油,,, 不知道吗?啤酒不算酒!石油也不算油,,,
云卷云舒 发表于 2011-7-13 00:02 http://www.cn0515.com/images/common/back.gif
好象还真能说点道道啊!
警察之所以这样认为
那是因为警察站在自己平时一贯强奸的习惯上,是不用或者来不及戴套的!
这样理解的话,就顺理成章了! 方子,手能不能别老晃悠?你累不累?
其实主要是我回帖时头晕{:2_52:} 看到大家,
我激动啊!
主要还是:
老年痴呆? 啥世道 这样下去不要讲道理了. 警察不能说出这么弱智的话来吧?戴安全套强奸之后难以取证这是肯定的。 把那个所谓的局长阉了吧 带着避孕套阉了就不算阉了 方哥,这不是老年痴呆,是帕金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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