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市“十佳文明新事”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市开发区、沿海经济区党工委,市城东新区建设指挥部,市直各党委、党组(总支、支部),驻东各单位(行业):我市2009年度“十佳文明新事”评选活动现已进入投票评选阶段,候选事迹和选票刊登在4月26日的《东台日报》和“中国东台网”上。现将有关评选和推报工作通知如下:
1、认真组织学习。各镇(区)、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广大干群特别是机关干部、中小学生学习文明新事,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学习交流,努力营造学习、宣传文明新事,争做文明新事、争当文明人的良好氛围。
2、精心组织评选。各级党组织要把评选工作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予以高度重视,引导广大干群积极参与报纸和网上评选活动。各党委总投票率要达到《东台日报》征订数的80%以上,特别要组织好中小学校师生、文明单位职工参与投票工作。本次评选设立组织奖。各镇、各部门和单位要做好报纸选票的收集和统计工作,请于4月30日前将各候选新事得票情况统计表(样表附后)和选票送至市文明办(联系电话:89560611)。各镇(区)、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学习和参加投票情况,列为全年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内容。
3、从以下20件文明新事中选出10件(点击各候选标题进入详细事迹介绍页,了解具体事迹),在题前小方格里打钩选中最后按页底“投票”确定。多于10件无效。严格杜绝各种恶意刷票现象。
4、积极组织推报。各镇(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继续抓好2010年文明新事的发现、培育、推荐工作。《2010年东台市“十佳文明新事”推荐表》附后。 以上通知,希即遵照执行。
中共东台市委宣传部
东台市文明办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投票选项地址:http://bbs.cn0515.com/thread-1709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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