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峰 发表于 2012-3-20 22:25:57

我去了

我在网上遇到一个极度极度相互爱慕对方的知己红颜。
都是有家室的人。
疯了,爱得只恨不能互为骨血,爱得如痴如醉。
问怎么办啊?
止于礼?估计都止不住。
去见面?好像不现实,比较远。
学着忘却?相忘于江湖?觉得做不到,感觉几世的修行,才得到在此次轮回中相遇相知相爱。

哪位大神 HELP me  一下下啊?

我是东台人 发表于 2012-3-20 23:34:23

“都是有家室的人”,这个就不现实了,谁也不能HELP you!

半月弯刀 发表于 2012-3-21 07:36:36

万物有道,顺其自然。

Baby-face 发表于 2012-3-21 09:14:26

老月筒子的点评很到位
LZ三思

伊酷 发表于 2012-3-21 09:32:11

道德,责任
决定你不能.

伊酷 发表于 2012-3-21 09:32:18

道德(对妻子),责任(对子女)
决定你不能.

呼噜 发表于 2012-3-21 09:50:18

注意人与动物的区别!

aplum 发表于 2012-3-21 09:59:56

顺其自然吧,不知道怎么做说明还不值得你那么去做,听你内心的吧:Q

moli 发表于 2012-4-2 10:11:56

LZ怎么样了?一去不复返了?!

守望幸福 发表于 2012-4-2 10:15:54

命里该有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简单 发表于 2012-4-3 13:15:22

还是去了的好!!

萧萧 发表于 2012-4-3 16:04:09

LZ太不对了,都有家室的人 了,还想勾三搭四的,你戒了吧

半月弯刀 发表于 2012-4-3 17:23:50

善哉善哉~
佛说:好好爱你所爱,不然接你来西天!

芳年华月 发表于 2012-4-3 20:18:02

真的假的呀    肯定不能去的了

高山 发表于 2012-4-11 21:31:47

你所说的爱(  )你的家庭,中间填个>或<号,填好了就按这个去做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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