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 发表于 2013-2-22 10:02:05

郑州男子钥匙链上挂“水果刀”被拘3日

2月21日,河南郑州,吴伟春展示同款小刀、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及超市购物小票。近日,郑州市民吴伟春因在钥匙链上随身携带一把小水果刀,被郑州市公安局二七第二分局行政拘留3日。对此,吴先生百思不得其解:“我的小水果刀是从正规合法超市购买的,怎么突然成了管制刀具,并因此身陷‘囹圄’?!”。该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网络热议。中新社发 王中举 摄

月塘诗侣 发表于 2013-2-23 20:22:03

这有什么奇怪的?前年我因为长得太帅被公安机关全国通辑,判了一年有期徒刑了。:lol

一年又一年 发表于 2014-7-21 21:00:37

这是什么东东啊

五月的雪 发表于 2014-7-26 18:03:31

看帖回帖是美德!:lol

东台人 发表于 2014-12-9 20:52:26

帮帮顶顶!!

发表于 1970-1-1 08:00:00

五月的雪 发表于 2014-12-10 02:55:51

真是 收益 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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