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受害者以出院”(此字为别字,应为“已”) 本人也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就专门找姜姜记者的错别字~! 我是东台人 发表于 2009-7-26 21:14
建议大家看看“派出所的故事”。那才叫为人民服务啊! 壁画小姐 发表于 2009-7-27 12:56
这么大的东台,每天都会出现很多类似的事,要是什么事都直接找市局,那市局应该把旁边的步行街全部改建成办公室,地方派出所也该都拆了,未必文中警察的态度不好,可能当事人的态度也有问题,具体事情要具体分析,怎 ... hiawa 发表于 2009-7-27 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