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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今天去辞职了 [打印本页]

作者: 莜莜    时间: 2010-8-9 18:40
标题: 今天去辞职了
今天去辞职了,谁知道竟然不让走,从来没发现自己对公司这么重要,明天继续去辞职,直到革命成功!
作者: 半月弯刀    时间: 2010-8-9 18:42
我上个月刚辞职,根据劳动法,递交辞职报告后,用人单位批准的话,可以立刻走人,不批的话,你可以在1个月后离职。
作者: 莜莜    时间: 2010-8-9 18:46
不是想好离好散嘛
作者: 莜莜    时间: 2010-8-9 18:46
让我把这个项目做完再走,新单位还不泡汤啊!
作者: 半月弯刀    时间: 2010-8-9 18:56
呵呵,你没跟新单位说到岗时间吗?人留后路好相逢。你是干什么工作的?
作者: 伊酷    时间: 2010-8-9 19:20
找好了工作,想好离好散一般都很难/
作者: 爱英统青    时间: 2010-8-10 09:12
对,裤子说的对
作者: 钳子    时间: 2010-8-10 12:59
哈,怎么跟我一样,,,,

我昨天是第一天到新公司上班......

今天当然是第二天啦......
作者: 小伍    时间: 2010-8-10 13:37
拍拍屁股走人,如果第二家的待遇好的话,我以前的公司就是这个样子,没事的时候老是念叨要裁人,等爷找好工作的了,又说岗位很重要,不放,NND,东西往箱子里一放,走人
作者: 简单    时间: 2010-8-10 17:15
恭喜你!
不行就不管三七二十一走呗.
作者: 钳子    时间: 2010-8-11 12:52
记得,离职时间选在合同到期,然后你以不续签合同的方式走人,依照合同法,公司要补偿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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