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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毁了一个女孩的一生(转) [打印本页]

作者: 浪子回头    时间: 2009-1-16 12:35
标题: 我毁了一个女孩的一生(转)
(无意中看到网上的这则文章,看完以后我无语了,我询问作者这是你的亲生经历吗?他的回答非常可定。)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前几天下班经过超市给儿子买奶粉的时候,我听到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声音:“伟!是你吗?”我本能的回过头来一看。一个美丽的女人站在我身后,期待我的回答。静!也不知道从心里哪个角落蹦出这个名字。
真的是你?她激动的看着我,几年不见了?有三年了,她记得这样清楚。我们在超市旁边的吧台坐下叙旧。说是叙旧其实我对她并不熟悉。
你胖了!这是她坐下来的第一句话。
结婚以后就开始发福了,我说了实话。
你结婚了?她惊讶的问。
是的三年前的事了,难道你想我打一辈子的光棍呀?我玩笑的回答。
不是的!她很不自然的说,难怪你买奶粉。
你呢,结婚了吗?我反过来问她。
我和一个已婚的男人在一起,她面无表情的说。
她的回答让我很意外,我不知道说什么好。
还记得那张告示贴吗?她打破了僵局。
告示贴?思绪一下子回到了三年前,当是我还是个愣头青什么也不懂。但很幸运我在一家电脑公司做个小技术员,工资很底。静是做外观,她很漂亮,给人一种高不可攀的感觉。当然追求她的人也很多,像我这样的有自知之明的就不凑热闹。因为她太漂亮,让我却步。不过我和她的关系还不错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工作的关系,我们总有话题。
后来我听说公司的前台总机招人,我就建议她去。她犹豫了一下,反问我你希不希望她去?我当然希望你去啦!做前台多舒服啊,工资又高。我总是这样开玩笑!后来她做了前台。我们就很少见面了,不过每次吃饭的时候还能碰到。
有段时间我必须天天加班,有一天我发现电脑屏幕上有一张告示贴。上面写着:加班不要太晚!注意眼睛,眼药水在第一个抽屉。我打开抽屉里面有一瓶珍视明。由于工作太紧没有追查,后来竟然忘了这件事。后来,我的手机里每个月都会有人帮我交50元话费。
当时有公司两个大姐对我就像弟弟一样。可能是他们做的吧!
我收回记忆,问道:告示贴,是你留下的?那话费?
是的!你的手经常停机。所以…….
突然我好象明白了什么, 一直呆在那里。
“我只是想你给我打电话,但除了公事你好像……”她的眼睛红了,如果当时你不是突然走,如果你给我一个电话。现在留在你身边的人应该是我。她几乎哭诉着。
我的心空了,我就像一具尸体坐在那里。天啊!为什么电影才有的情节居然发生在我身上,我用尽力气抬起头。她突然抓住我的手,看着我的眼睛。我突然不知道说什么好,想说对不起!那又有什么用。就这样不知道过了多久,突然我的手机响了,我这才回过神来接电话!
手机换啦?
嗯!
我的手机那个号码一直在用!她暗示。
她控制了一下情绪,早点回去吧!你老婆会担心的!口吻和三年前一样。
有空给我打电话!
嗯!
突然我感觉有人亲了我一下,我彻底崩溃了。我哭了,我不知道有没有人看到,她什么时候走的我不知道。那天甚至我是怎么把车开回去的都不知道。
这算什么?因为她太漂亮,我不敢幻想。因为命运弄人?因为没有说出那三个字?还是因为当时的我们还不成熟?不管怎样这对我很突然,我这悲子都无法原谅自己。不是后悔当初没有勇敢的追求她,而是因为我在无意间毁了她的一生。
后记:其实当时我很喜欢和她在一起;其实现在觉得当时她真的对我很好;其实她的电话号码我早就没有了;当时我并不知道什么叫爱。

作者: 浪子回头    时间: 2009-1-16 12:39
对于这样的作者和文章我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作者: 水上跳舞的天鹅    时间: 2009-1-16 12:57
还以为是。。。
作者: 高山    时间: 2009-1-16 13:10
多了个“转”字!
作者: 爱英统青    时间: 2009-1-16 13:19
不太真实的故事
作者: 浪子回头    时间: 2009-1-16 13:24
高山,你误会了。确实是从网络上转来的,我实事求是,至于作者是不是借鉴哪里的就不知道了
作者: 紫水晶    时间: 2009-1-16 13:55
叔叔你真是。。。。。。。。。。。。。。。
作者: tony    时间: 2009-1-16 15:49
吓我一跳,伟,也是我们的名字呢
作者: 沙漠中的玫瑰    时间: 2009-1-16 16:54
我怎么这么眼熟的呢!、
让我好好想想,也许会出乎大家意料的!
作者: aplum    时间: 2009-1-16 16:57
介么灰介样子的
作者: 守望幸福    时间: 2009-1-16 17:49
世界之大什么时候发生什么事儿都有可能的,伟和静的故事,我信!
作者: 浮生一闲    时间: 2009-1-16 17:54
年轻总有故事的.
谁回顾自己都有很多很多的故事,这些故事就成了当事人活着的珍宝.
作者: 守望幸福    时间: 2009-1-16 18:01
把那些回忆写出来就是一个故事、一篇小说、一本书。
作者: 浪子回头    时间: 2009-1-17 09:09
这个文我在N多年前看过,由于本人比较同情那个女孩,所以对这个日记的作者还有印象的,可我的发现,另一个作者说这是他的亲生经历,所以我这才有点奇怪。
作者: Baby-face    时间: 2009-1-17 09:15
不大可能,
要说一个女孩单恋一个男孩三年倒不是没可能。
可是,她跟那个已婚的男人与这个男孩有关系么?
当初她未表白,男孩并未伤害到她啊,只能说她自甘堕落罢了。
作者: aplum    时间: 2009-1-17 10:08
其实有一种那个什么爱,是不可救药的
作者: 简单    时间: 2009-1-17 13:05
原帖由 高山 于 2009-1-16 13:10 发表
多了个“转”字!

有此地无银300俩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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