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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讨厌"的丑丑! [打印本页]

作者: 简单    时间: 2009-4-11 09:31
标题: "讨厌"的丑丑!
我要把我家的狗狗送人,可老公和女儿不肯,我应该怎么办?
   我天天要侍候他们爷两也就罢了,现在还多了一口,累死我了.
   昨天下班回家的时候,丑丑把我刚刚长的茄子又给弄死了......还有院子里能动和不能动的东西全部搬家了.家里和遇了窃一样......
    它一见到我回家,也不见了以往的亲热,就自己躲藏了起来.我拿着扫地把就找,就打......它一边一个劲的跑,一边叫着找救兵.正好这个时候老公也下班回来了,拦住了不让打,还说,吓唬,吓唬它一下就行了!丫头也说:其实对狗也是,只打它是没用的!我眼泪都急下来了.我的祖宗啊,那你们说我应该怎么办?这家哪还有个家的样子了!??
     话又说回来了,说真的,要把丑丑送人,我也有些不舍得,渐渐的它也通人性了,你说的话它好象也都懂,可它终究不是个人,没长记性,我说过的话它当时也许听懂了,可过会它就忘记了,这是老公和丫头对我说的,说什么事我要常常对丑丑说,说多了它就会记住了.想着一家三人再带上丑丑出去玩的时候,它总是乖巧的坐在我的自行车车篓里看看我,再看看老公和丫头,要是一眼看不到丫头他们,它就会急得到处张望!还有,我在家的时候,家里刚刚打扫过了,我对它说我要乱动,它也会乖巧的坐在外面的地上,自己和自己玩,晒太阳.
    现在,我应该怎么办?送人吧,不要说老公和孩子不答应,自己还真有点不舍得.不送人吧,这家里总是时不时的就被它搞得乱七八糟.再说了,时间长了,有了感情了,更会不舍得的.
      

[ 本帖最后由 简单 于 2009-4-11 09:42 编辑 ]
作者: 我是东台人    时间: 2009-4-11 09:32
哈哈,杀了吃狗肉!!!
作者: 简单    时间: 2009-4-11 09:41
哼!正好给你做下酒的菜!?
你家原先的狗狗是不是被你偷吃了?
作者: 惜缘    时间: 2009-4-11 09:46
送给喜欢的人吧,经常去看看它。
作者: 兰陵春晓    时间: 2009-4-11 09:47
有精力还是留着吧,回到家时时有点惊喜也不错
作者: siyu    时间: 2009-4-11 09:49
还是留着吧
作者: 我是东台人    时间: 2009-4-11 09:49
原帖由 简单 于 2009-4-11 09:41 发表
哼!正好给你做下酒的菜!?
你家原先的狗狗是不是被你偷吃了?


狗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作者: 紫水晶    时间: 2009-4-11 09:58
我喜欢狗狗,还是留着吧,当是你女儿养的宠物好了
作者: 谢家湾    时间: 2009-4-11 10:04
谁要留着让谁管理,并且承担所造成的后果,简单地说在你家为小狗找个监护人就行了
作者: 简单    时间: 2009-4-11 10:51
楼上这主意不错,就是不知道能不能实施.
作者: 简单    时间: 2009-4-11 10:51
原帖由 兰陵春晓 于 2009-4-11 09:47 发表
有精力还是留着吧,回到家时时有点惊喜也不错

有惊无喜哦/
作者: 水上跳舞的天鹅    时间: 2009-4-11 11:24
四口之家,很热闹的,只是辛苦简单了
作者: 艺源美业    时间: 2009-4-11 12:23
不养这些东东的人都认为养着好玩,不过只有照顾的人才知道其中的烦恼.
嘻嘻,我有体会啊,我老公看到好玩的都想养,可就是没他什么事,他只顾欣赏.
作者: 为爱上锁    时间: 2009-4-11 12:49
养只小狗其实蛮有意思的,但是收拾起来实在太麻烦了!
我们每天回到家,我们的鞋子都是一只只的满屋都是
作者: aplum    时间: 2009-4-11 13:31
上帝给你带来快乐的时候,也同样会带来烦恼哦,好多事情是不能两全其美的,
作者: 梦儿    时间: 2009-4-11 13:56
原帖由 aplum 于 2009-4-11 13:31 发表
上帝给你带来快乐的时候,也同样会带来烦恼哦,好多事情是不能两全其美的,

真是的呢
作者: 莜莜    时间: 2009-4-11 15:23
我女儿也喜欢养小动物,有一次她弄了一只狗回家,哭着要养,由于以前她养的龟,鱼都是我来喂,我来换水,只要我有几天不管,最后都是死翘翘了,为了那只可怜的狗的小命,我愣是没同意。现在在我老公的一个同事家,星期天她会去看看,倒也蛮好。
作者: 简单    时间: 2009-4-13 09:36
生活的味道!
作者: 海棠果    时间: 2009-4-13 09:45
我家原来养着的白狮毛狗也是我经过无数的抗争送走的 那时我也心疼,可是长痛不如短痛啊!
作者: 简单    时间: 2009-4-13 11:13
才不是送走的呢.老我说,被他偷偷做下酒菜了,
哄你说是送人了/
作者: 海棠果    时间: 2009-4-13 11:31
原帖由 简单 于 2009-4-13 11:13 发表
才不是送走的呢.老我说,被他偷偷做下酒菜了,
哄你说是送人了/

哈哈!他骗你的哦!送给他二叔家的儿子,后来被我的个老师看中要去了,把它当宝似的,连睡觉都带到床上呢!再后来被人家偷走了
作者: 木头    时间: 2009-4-13 18:03
可爱的狗狗,可爱的楼主。
作者: Baby-face    时间: 2009-4-13 22:21
反对送来送去,对狗狗很残忍!
作者: 风雨飘零    时间: 2009-4-13 22:29
狗狗也是一个生命,命运既然安排它来到你家,这也算是一种缘分
作者: 海棠果    时间: 2009-4-14 09:17
原帖由 风雨飘零 于 2009-4-13 22:29 发表
狗狗也是一个生命,命运既然安排它来到你家,这也算是一种缘分

可是因为它而改变了原本干净的环境啊!
作者: 守望幸福    时间: 2009-4-14 21:02
小的时候家里养过一只狗,因浑身黄毛,就取名叫小黄,小黄很可爱,常常跟妈妈其地里玩,谁回家都蹦蹦跳跳的欢迎,后来有一年村里统一打狗,记得那天早上小黄还跑到我的床边流泪了,好想知道似的,可是那时候我小也不知道怎么保护它,后来还是没逃过劫难。那一回我和弟弟都哭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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