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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农村改革重大突破 三中全会今日定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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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2 20:56:2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半月弯刀 于 2012-7-22 06:22 编辑

  10月9日至12日召开的中共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考虑到始于安徽小岗村的中国改革开放行至30年之际这一特殊时点,该决定意味深长。   在此之前,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9月30日专程前往安徽省小岗村考察农村改革发展情况时表示,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们分析称,7月下旬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已经为即将召开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定下了基调。本届三中全会毫无疑问会有突破性政策出台,并为未来农村改革确立方向。 理顺农产品价格进程可能加快   十六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央针对“三农”问题连续出台了五个“一号文件”,颁布和实施了一系列新政策,但“三农”问题仍然困难重重。数据显示,2007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9.5%,为1985年来增幅最高,但城乡居民收入比却扩大到改革开放以来最大的一年。   中央党校三农问题研究中心副主任徐祥临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农民收入主要有两个渠道:农业生产经营和外出打工。而目前农产品价格过低的现状无疑是农民增收困难的根本原因。   8月28日,农业部部长孙政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稳定增收情况》的报告中指出,农业生产比较效益持续下降影响了农民增收。受国际原油等原料价格上涨的影响,我国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近几年大幅上涨,与此同时在确保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前提下,完全理顺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价格仍需要一个较长过程。   徐祥临表示,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报酬低于非农产业,导致农民大量涌入城市,这又导致城市劳动力过剩,降低了劳动力价格,从而形成恶性循环。使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报酬不低于非农产业应是未来一个根本方向。   上述报告也指出,应继续完善主要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使种粮农民能够获得较多利益。分析人士称,本届三中全会过后,理顺农产品价格的进程可能会有所加快,以保证农民种粮积极性和我国粮食安全。 加快农业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   分析人士普遍对胡锦涛在安徽凤阳小岗村考察期间的谈话寄予厚望。胡锦涛透露将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分析人士称,这意味着在坚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同时,将允许农民拥有更加充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中信证券农业首席分析师毛长青认为,目前的政策思路是可能在农村土地承包制不变的条件下,实行承包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尤其是采取转包、租赁、土地使用权入股等方式,促进规模经营,并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产业化经营。   徐祥临介绍说,事实上农业土地流转的问题早已提出并进行了探索,当然早前对于解决这一问题也并不迫切,到了上世纪90年代农业开始搞产业化,这个问题开始正式提上日程,但当前的体制并不健全。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党国英也表示,现在农村土地其实可以流转,但要扩大流转,却受到一些制约,譬如农民的土地不能抵押。更重要的是法律上存在一些缺陷,法律应该作出调整,将农村的土地真正作为一种要素令其按照经济规律去流转。   徐祥临则表示,要扩大农村土地流转,从而促使农业规模化经营的首要条件应是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因为许多进城务工农民由于不能在城市落户,他不会主动放弃也没条件放弃农村宅基地和土地的承包权。 努力打破城乡二元体制   7月中旬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坚定不移地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毛长青分析称,延续50年的以户籍制度为纽带的城乡二元体制从制度上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是农民利益受到侵害的主要体制设计。因此逐步改革城乡二元体制,消除城乡差距,是保护农民利益最为重要的标志性的一步。   他说,二元体制或将在本届三中全会得到根本性的改变,城乡统筹发展将成为未来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新模式。城乡统筹发展的核心是实现农民和市民在教育、医疗、社保、就业等各方面的平等权利,这就意味着国家财政今后将进一步向农村倾斜,扩大公共基础设施覆盖的范围和力度。   但一位不愿具名的学者则表示,打破城乡二元体制取决于土地政策和制度、户籍管理制度和法律体系、农村医疗教育等一系列复杂的因素,城乡统筹发展肯定是未来的方向,但在本届三中全会上或许并不会有太大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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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2 21:17:27 |只看该作者
我总有点一年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感觉。
中国政策的下一个环节,往往不是政策落实,而是地方特色。这就是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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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2 21:22:02 |只看该作者
意味着两极分化即将深入到广大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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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2 21:31:16 |只看该作者
全会认为,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要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农户在承包期内可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完善流转办法,逐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按照保障农民权益、控制征地规模的原则,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要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把通过流通环节的间接补贴改为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切实保护种粮农民的利益。要加大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要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加快城镇化进程,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为农民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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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2 21:47:39 |只看该作者
唉,说你们什么好呢?因循守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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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2 21:49:04 |只看该作者
看不到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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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2 22:27:54 |只看该作者
先富带动后富,将从农民开始, 这应是好事....
想要追寻无限,只有闭上双眼!+++++++++++++有事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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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2 22:48:53 |只看该作者
物质是在前进——

七十年代的我精神很空虚,八十年代的人己经开始迷惘,九十年代的人己经开始疯狂!

绝大多数人的行为和举止证明着这一切,小部分贵族在观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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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2 23:33:55 |只看该作者
LS,我发现你又开始颠了~~
社会的进步岂是个别负面现象以及倒退所能否定?
认清现实不是让你去回味历史,放眼未来更不是让你畏首畏尾~
阵痛是难忍的,难道因为阵痛就不生产了?生生不息的人类社会如何延续?
阵痛是持续的,难道因为阵痛就否定它?历史的倒退比错误的冒进更加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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