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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侣现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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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钟爱袖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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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1-8-9 21:41:18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小说就一篇,算上杂文的杂文两篇,其它都是稚嫩的散文随笔。
现代文体是我的超弱项,几乎没有什么质量的,看的人别太伤心!
这里不包括我的武侠小说,因为那个就太长了。

[color=blue][b][color=red]+++散文随笔+++[/color][/b]

人生不醉不如死,醉死才是真人生

  农历十月三十,小雪。
  小雪无雪,只有一串悠长而伤怀的眼神,穿过朽木红的窗棂,穿过翡翠绿的碎瓦,穿过烟纱蓝的夜气,遁入乌鸦黑的冥界。
  酒,有一种毒药般的绿,摇一摇,波得那样惊心。
  在竭力地吐出一口又一口的白沫后,一切恢复如初。
  而我却不能象这瓶啤酒一样恢复如初了,我己决定把所有的思念在今夜,此时,掏空。
  不胜酒力的不是我,是风,它醉得比我厉害,从墙头跳到墙角,又从井底跃上枝头,死了妈妈一般地扑到风铃上要死要活,在我根本没想去劝它的时候,它还死拉着我的衣袖大喊大叫:“让我死,你不要拉我,你让我死呀!”
  让它折腾去吧,该死的,我还没诅咒它早点死了。
  三年前它是怎么样的?我清楚地记得,它从南方将一个女孩飘到我的身边,轻柔地挽起她的秀发,弹一朵浪花,激得我象玻璃一样粉身碎骨。
  萍水相逢,初时的她纳纳无语,宁静得有如荷叶上的水珠,莲蓬上的蜻蜓,一个刚吃过中饭,又没什么社交活动,顺便就趴在办公桌上小憩一会的白领。白领很有文化,幼儿类的,所以,我们一同看的第一部片子就叫做《风中奇缘》。悲剧,恋人从此别离,恋情跨过欧美大陆扯成毕生的思念,还不算悲剧吗?
  很希望能看到结局篇《风中奇份》。有缘无份的事,实在是不适合我这个踏上晚婚年龄的男士了。何况这真不是个太好的兆头呀,才第一次共同相处,就要面对奇缘被风吹散的结局。
  风,此时你还有什么理由,在我面前装出一副痛不欲生的样子?你还有什么必要在我面前卖醉?你卖给我一时的快乐,却托销给我一生的痛苦,你拿谁的回扣了?
  这份爱,难道被你折磨得还不够吗?你把我吹到了不知天高地厚的云霄之上,又将我揉成一团废纸扔进了焚烧的火焰。
  你口口声声说,是好剑,就该上得了天,下得了火焰。我信你,我还不够信你吗?
  为了风中女孩的肉体安全,风再大,雨再狂,我照样每晚骑着双腿去夜校接她。
  为了她的声誉安全,我对她的朋友撒了一千次的谎:“我呀,嘿嘿,她叔。”
  为了她能买上周杰伦的嗓音,我趁着太阳还没醒就站在碟片店门口等,凄冷的晨风中我流了多少鼻涕呀?
  为了她能开着“嘟嘟”去上班,我啃了三个月的方便面,同事们问我最近有没有泡妞,我总是回答:“甭提,还有没有开水泡面?”
  为了她能搬进那两室一厅带空调的出租房,我使出二十多年前喝母乳的劲,一口气将家俱们背上了三楼,结果,我还愣没住进去。
  最可笑的是,为了给她家乡的文军哥哥一点做生意的本钱,我瞒我妈说这钱是给她家的见面礼,结果我妈很开心,她也开心,还婉然地说:“哥哥,明年到文军家喝喜酒,我们不来接你,但你一定要来哟。”那晚我一把火把孟庭苇的磁带给烧了,谁让她唱什么“你究竟有几个好妹妹?为何每个妹妹都那么(让我)憔悴”。
  “人家借你的钱不都还你了嘛?”
  谁?谁在说话?是你吧,风?你想吊死就早点死,还吐什么舌头出来吓人呢?你说钱是个什么玩意?感情这东西要能买得到的话,我也就不会失去她了,这道理你不明白怎的?本钱还了,就算再加点利息,可这些年我付出过的感情又有几分的利息了?你能算得出吗?
  逝情如流水,殇情尽随风。
 “你醉了。”
  我醉了,我居然还能知道自己醉了,还不够彻底地醉了。其实我真的好想好想彻底地醉一次,醉过,才能体味,人生不醉不如死,醉死才是真人生的滋味。
  你醉过未?从清醒的触摸岁月在你身上留下的伤痕,醉到将所有美好的回忆吐出胸腔,醉到认清再好的美味佳肴吐出来时都是一样的恶心,才知醉到如此是自己无知的后劲。醉,就要心醉死,不醉死又哪里来的重生?
  曾经令我心醉的女孩哟,今日我却又要为你而醉死?醉死在明日不再“为你”的清晨,今夜,又可否“为我”而醉?
  此时,己无风。
  风去了哪里?莫非它真的死了?它为何而死?醉死?吊死?内疚死?或是无聊死?
  我遍寻不着它的踪迹,它和一切回忆瞬间从我的身边消逝,一如来不及抓住的爱情,一如逮不住的光阴。
  在我仆倒的墙角,我摸到了一把湿寒的青苔,嗅到一股历史的味道。我实在分辨不出,这味道是属于青苔,还是属于我呢?莫非我己成了历史,或是历史吞噬了我?
  空空的啤酒瓶突然滚落在地上,却没有一丝的声响。
  我终于明白,风还在,而我己听不见它呻吟或是呐喊。我也明白,我终于彻底地醉了,醉到我很快就会什么也看不见了。
  我此时不知该是高兴还是郁闷,但我真的明白了,一颗爱着的心,要醉死,除非人也死。若要人不死,一颗爱着的心,就算你让它醉一千次、一万次,它也不会死!

 发表时间:[200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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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爸爸

  他有一双大大的眼睛,小小的嘴,洁白的牙齿柳月眉。你逗他笑他才笑,你不惹他哭他也哭。抱着我儿子的那位就是我爸。 
  小的时候,常听爸说他当年是如何如何的酷。练过什么武松脱铐,一头撞断一棵树。直到上初中之前都是很羡慕的,后来却一直觉得BT,并为绿化遭其破坏而产生负罪感。有种你撞石头去呀,开发山区找这么一群壮士,倒可省了不少炸药。这些都是后话了,当时谁敢打断他的淘淘不绝,那长满老茧的巴掌指不定落谁头上了。一句话,没眼见过的事,且就信其神,莫可信其真。--据考,人本自行拉犁,闲时田边萦梦,吹口水成大兽,遂得以释其身。--牛!(参考崔氏人著《牛的起源》) 
  眼下跟贴的爱说个“顶”字,大都有声无力。我爸的顶才是一绝了,别看他现在就那几撮卷毛了,想当初那次冲进领导办公室的时候,可是丝丝如针,根根若剑呀。当时他磨刀忽忽向牛羊的气势把那位领导吓得钻桌底下,这一点的确是事实,我爸的同事都知道这事,并反复在我面前谈论。我的感觉就是,以前国企的职工就是牛,看谁不爽都可以顶上去,要在现在私企,你顶着看看。由此可见,爸可真是条血性的汉子,他蔑视权威的态度直接影响到我的身心。在学校,我也踏着他的脚步给各位校长,副校长,扫厕所的,看大门的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并始终认为这些领导对我所表现出的容忍与我在教肓局工作的二舅舅无关。 
  做儿子女儿的,二十岁以前都是父母梦想的延伸,走着他们安排好的路线,烙着他们年轻时的印记。直到后来儿子女儿有了自己的梦想,并敢于大声在父母面前说出来时,父母才会停止他们对人权的侵犯。在那个时刻,我和老爸一样感受着社会的变迁,工人下岗了,学生待业了。随着年龄的增长,老爸的血性和我一起衰退了。爸说:“过去还有个厂领导用来揍揍的,现在人家也闲在家里了,你能拿他咋的?”我说:“是呀,如今面包找不到,爱情都饿昏过去了。”爸抬起右手顶了顶眼镜框,看着我无奈地说:“咋整,还好勤工的手艺活没丢,跟我混吧。” 
  我心想,跟你混个屁呀,婆娘还在娘家放着就跟你在大街上抛头露面?我说:“再深造深造吧。”爸点头,搭着我的肩一起继续把钱往火坑里扔,虽然谁都没指望能出个多大出息,烧开一壶水也就不错了。 
  大学几年弹指之间,毕业了,我把毕业证书交给了爸,爸激动地拿过去看了又看,摸了又摸说:“这玩意居然值几万块,真黑。”我递了一根烟给爸说:“也不,我学会抽烟了。”爸狠狠地吸着烟对我说:“你小子拿我的钱买烟,抽得比我还好,小心我抽死你。”还好我身后有女友在场,真是侥幸。 
  爸到了想抱孙子的年纪了,重心也就不放在我身上了。大年三十晚上,惯例是要给我钱的,爸露出一副诡异的笑容拍了拍我的肩膀说:“我决定,从今天起,改变一下投资方向。”吭,我暗想,你搞什么呀,不就那几个钱,给我给她还不是一样。 
  我的感觉有点失误,看来爸也懂得手段了。他一本心思地收买我女友,利用爱情的诱惑力给我施压。于是,我脱离了以往棒打出孝子的命运,又开始了与唐僧一起的修行。 
  奔波了几年,流窜了几个大省,折腾了几家单位。眼下,还算可以,钱不多,清闲得很。履行了一些手续把女友娶进了门。结婚的那天晚上,原本没打算铺张,爸偏要搞个全套,搞了个录相,请了个司仪。那司仪一肚子坏水,把爸整得穿官服,戴官帽,涂花脸,拖了个板凳和我女友坐上开小火车。我说:“爸,你快成花猴了。”爸把嘴一咧笑开了,他笑的时候嘴有点歪,可能没戴假牙,吐词也不清楚地说:“这钱花得实在,比毕业证管用。” 
  自从有了女友,基本上我就不首发了;生了儿子,我就只有擦鞋的份了。 
  每当看到爸抱着儿子歪着嘴笑的样子我就想哭。幻想爸手中抱着的还是我,还是可以摸到他的胡子,感受那份刺得痒痒的感觉。然而,岁月如歌,我将成为这种感觉的传递者,把岁月沧桑的暇想留给我的儿子了。 
  爸,我的爸爸呀,现在你还能抱抱我吗?--我是这样浓烈地渴望着! 
  老婆一把将我从她怀中推开,花枝乱颤地嚷嚷着:“拱,拱什么呀,跟猪似的。”

  发表时间:[2005-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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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塘诗侣的一天

  因为无聊而写作,这是每一个写作者痛苦的时候。
  如果世界上只允许有纪实小说,这便是象我这样的人最痛苦的时候。因为生活平淡如水,你实在找不到一点点的新意。所以,当我码着这些字的时候,我是虚伪并痛心着的。
  真实生活中的我及我身边发生的事真的是不值一提,机械的模式,是所有上班一族进行过的无数次翻版。
  我甚至也会因为小小的迟到没有被领导记下而庆幸(大都建立在领导迟到的基础之上,领导曾对新同事说我迟到最少,可见眼见不见得为实);会因有幸第一个看到今天的报纸而开心(本单位上午是漫长的阅报时间,抢者有份);会因趁机到木目子心情站上游魂而快乐(中午混乱时机上网比较安全,建立在与同事美眉竞争上岗之下)。
  但我也还会因无法找到一张够大够舒服的床而懊恼(漫长下午只能趴着觉觉的痛苦,是一种极为神经质的形态,一丝的风吹草动都会令我的眼睛睁到最大值);还会因下班后挤不进老爷电梯而愤怒得恨不得从十九楼跳下去(如果不是因为拥挤早己被我习惯成一种生活的姿态的话,拥挤居然给了我一种都市人的优越感);还会因争着挤进“肉罐头”(公交)而斯文丧尽、丑态毕露(曾经的一次斯文使我眼看着九辆公交开过,而我依然在寒风中孑立,一如面对爱情,不愿献丑就无法讨得欢心)。
  所以的所以,我才更加地珍惜在家里的每一刻、每一秒,我是多么地不愿看到自己退化成一座定时发作的闹钟!
  只是有关专业的法律课本早己被我当成了入眠时垫枕的最佳器具:还有那些所谓的笑话书籍,总是在以他们的幼稚来横量我的智商:中学时象汉堡一样流着奶油香味的武侠、言情之类,在我面对炒锅用菜刀练成了“独孤九刀”之后发霉:对着3.0版本辅导书操作6.0版本的3D-MAX更是一种走火入魔式的修练。
  而纪实小说一次又一次地揭露着的丑陋,常常令我惶恐自己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但我愤恨这种沉醉,我又能是谁?我只能做好我自己,只愿自己在一个美好的环境中生存,仅此而己!
  虽然我喜欢着张晓风、张小娴和安妮宝贝的随笔,但我又怕自己看多了会迷失了我自己。实践如此,在看她们作品的时候我长期无法落笔,怕邯郸学步而毁了我自己。
  到了这步田地,我居然只爱看《瑞丽》!那么休闲,那么惬意,没有深思,只有欣赏,让美丽在自己的眼前幻出一幕幕的风景。直到那一天,我的“命中注定”指着那一款价值不菲的戒指问我爱情的份量后,我啃了几个月那坚如石磐的馍头,并下决心再不能让她看见《瑞丽》了。事情并未就此结束,在我将书放在办公室不再带回家之后,行政美眉扭着她那水蛇腰踱过来对我说:“上班不要看色情书。”——@#$*&%,你说这叫什么事?
  不看书总可以了吧?玩游戏,这是我的强项。
  多少个夜晚啦,多少个期盼,练级的过程就象是一场无期的徒刑,但我偏偏从来没有等来个释放。不是在Bug前顿足,便是在外挂下汗颜。对于一个学过法律的人来说,杀一个人甚至杀一个动物,我的内心都会有一种可笑的负罪感。在游戏中,我曾经拒绝过好友PK他人的请求,而是选择在他需要坐牢时帮他坐了一个时辰的牢。这种行为在当今这个杀人不眨眼的游戏社会当中,我竟然是一种另类的人了,我晕!
  但我不会选择远离游戏,因为我并不十分清楚,身边所发生过的一切,到底哪些是真实的,哪些是游戏。罪过的本就不是游戏,只是人,某些人而己。
  关掉血腥的画面,我更喜欢的是听听S·H·E的歌。很想与Ella零距离接触,因为有同事说她声音有点萧亚轩的味道,而我只是觉得她有点象我老家时的一个邻家女孩(估计不是,我老家不在港台)。Hebe的音质很好,她的高音与Ella的低音是每首精美的曲子中闪亮的炫点,何况她有可能是我那个邻家女孩的朋友(越说越象真的了,瞎扯蛋)。Selina很明显是她们三人当中最为人关注的了,有美的地方就有比较,有比较的地方才有更美,这丫头片子水灵得仿佛本就是《热带雨林》里的一只小翠鸟,“叽叽叽”地再唱上那么两句,叫人心里痒痒得恨不得想亲亲她(在这想法诞生的一刹那,杀出五千个佩重剑的彪型剑士冲我大吼一声“护花使者到”,我至少被这些Fans亲了个满脸口水)。
  “诗侣啊,三更半夜的唱什么歌呀,明天我家小强还要上学啦!”这个每晚定时叫我安睡的人工闹钟,就是隔壁张二拐子他老婆了。只是,我还是有点不明白,张二拐子搓麻难道己搓到无声的境界?他家小强又不是我踩死的,哭丧咋不到秋香她们府上去?
  掩上被子,我终于平静下来,只是疲倦了一天的身体。我还在想,张二拐子他老婆和Selina、Hebe搭档能唱出什么样的歌来呢?如果好到和Ella差不多程度的话,我是否有必要赶明天找这位邻家他人老婆来个零距离接触了?——Fuck me,躺在被窝里想别人老婆来干啥子哩?这要被“命中注定”知道了,那还不被她打成三拐子?
  渐渐的,渐渐的,夜更深了,在我羽化成仙、直登梦境的刹那,我依稀记得有位仁兄跑到我床边,递给我一支笔且语重心长地说:“诗侣,做梦别忘了带着这家伙。”
  一夜好梦!

  发表时间:[200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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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花写给周星弛的一封信

  长夜漫漫无聊,我以为我一个人能够睡得着,原来,每当我挖到鼻孔的时候,才是我对你思念最浓的时候。
  星星,你允许我这样叫你吗?因为我承认我最害怕天黑,一种思念的感觉,总是令我迷失在你俯看我的眼神之中。而我愿意,我愿意为你,我愿意为你!愿意为你我受冷风吹,寂寞时候掉眼泪!
  也许你还不够深切了解我的情怀,在我们第一次亲密接触的榕树下。呕!我的上帝!你叫我怎么说了?我的心湖,哦,就象是洪金宝掉进了小水缸,一石激起了千层浪;抑或是爱因斯坦的发型,乱成了千道丝,万道缕!见惯了阿诺·司瓦辛格的冷,也领略过成奎安的酷,但是,我控制不了我自己,不让你看到我哭泣,这份少女萌动的情愫一股脑地就化作了涓涓流淌的泪,上帝啊,榕树呀!你们不都见证了我那份情不自禁的激动吗?老天啊,树叶呀!你们说,为什么我会这样,毫无保留地爱上了你?星星,你来告诉我,为什么?为什么你从不曾让我思念,就让我爱上了你?
  而这一次相遇,这千年等一回的相逢,你给了我一个永生难忘的回忆。
  “靠”,这是你对我倾诉的第一个字,当你喊出这一声时,我注意到,你的声带呈现出高强度的颤动,以每秒六次起伏的频率发出喉管,我想,除了格外激动,实在难以形成这样的效果。星星,从这一刻起,你彻底地、一塌糊涂地攫夺了我那颗“扑通”、“扑通”作响的小心肝,就这样地,轻轻偷走了我的芳心。我想我是爱你的,我愿意,守着你,从不曾勉强我自己。既然你己经对我发出这爱的呼唤,我如何能抗拒你的魔力?
  “靠”,是一个多么简洁而火热的请求,我想此时己经没有理由再掩藏对你的炽爱了。从我心灵的深处喷涌而来,那蕴藏了几十年的纯酿美酒,干杯吧,朋友!来吧,我的星星,我让你依靠,让你靠,没什么大不了,这一辈子,我就做你的女人!让你靠!
  接下来的事,我实在不想再说的,是关于你飞来神脚将我踢到九霄云外一举。这件事记者总是刨墙角地问我到底是什么回事,我很烦。星星,你说我该怎么跟他们这些阿土伯解释?这本就是我俩表达性爱的一种方式罢了,可我一个黄花闺女的,咋好意思说出口了?这只能怪他们太落伍了,根本不知道这一脚倒底爽在哪儿?从你来说吧,这一脚将你所有受过的鸟气都释放了出来,并且所虐的对象还是女人,踢上去总是那么软绵绵的,这样,不但消了气,而且脚又不会疼,踢少林足球的时候都是因为这时候打的基础好啊!而我就更加的销魂了,不防告诉你,亲爱的,我从小的梦想就是做一名空姐,啊,蓝天是我的所爱,白云是我的伴侣,如果不是挖鼻孔的原因,那机长早就打上我的主意了。坚守贞洁,使我忍痛放弃了自己的理想。我以为,我再也找不到这梦的感觉,但我错了。原来只有你才是我的真命天子,你毫不犹豫地给我一脚,让我回到了那缠绵我日日夜夜的梦中,啊,我终于能飞了,海阔任鱼游,天高任我飞!感谢你!深深地感谢你!感谢你第一次,就给了我全部的快感!星星,我的星星!我的王子!
  极度的欢愉过后,总是无穷无尽的痛苦。世俗的偏见终将你我阻隔,侬情浓意在水一方,日月经伦,从此翘楚相望。
  星,我远远避开了尘世的暄嚣,来到这一处幽深的尼姑庵,来将你我的真爱铸炼成永恒的舍利。
  夜阑人静,青灯寒立,四壁萤火如星,单影难寝,又是不眠夜,不眠人!
  平生不懂相思,才会相思,才害相思。
  今天下午师太看我魂不守舍的样子,还训斥了我一番说:“似玉,你不要总念念不忘你仍是如花的岁月,现在你在这里就要守这里的清规,一旦你做出败坏门风的事情出来,我对上头也不好交待,明白?好了,似玉,胡子剃完了记得把地扫干净。”
  星星,你说我哪里曾受过这样的委屈?那时我多想你在我的身边,保护我,让我靠。最好能给那只不会下蛋的母鸡一脚,让她知道我现在虽然是在她的场子上混口饭吃的,可我才不是甘心做似玉的,我还是如花,我还有如花的情与爱。
  我承认,我很想返俗,可我忍下来为什么?因为我听林正英老道说,只有长期沐浴在香气之中,才能驱走我体内的“恶臭魔”。亲爱的,我不想你见到我时大吐特吐了。原谅我,分手,都是月亮惹的祸,都是恶臭惹的祸!
  星星你放心,为我所爱,我还承受得了这样艰苦的修行。现在,和这群尼姑相处时间久了,我的胡子居然差不多要绝迹了,这个好消息这下令你感到全满足了吧?当然,它们又全部长到我的鼻孔里去了。对了,你倒是帮我打听打听,哪里有得卖那种可以伸到鼻孔里去刮胡子的剃须刀,最好是不锈钢的,我怕鼻涕会腐蚀刀片,嘻嘻!星星,我是不是还象以前那么又可爱又可怜呀?:)
  星星,相信我,我们的未来必定会是美好得直冒油的,你要有信心呀!你一定要等我呀,等我三年改造后,就一定能把挖鼻孔的习惯也改掉的。我有信心的,真的,这封信里全是我的心!
  噢,对了,除了E—mail ,你还可以打我手机13952052020,当然,我们庵里刚装了宽带,有空你可以Q我呀,很省钱的,我的QQ号是52052052020,半夜三更上线。(其时,老母鸡睡得正香。)
  星星,再让我呼唤一次你的名字!
  星,我爱你!
  想你!
  ……
  吻你的似玉小尼:
  如花
  相思年相思月相思日
  春江花月夜

  发表时间:[200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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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成我心中最美的化石

 她睡了,睡得那样投入,投入得那样动情。
 鹅黄的小喙翕动着她对阳光的思念,翠绿的纱衣笼着她微温的柔体,两只小爪蜷如佛手,在我的掌心若有若无地轻划了一下,一种细微的痒将快感直送到我的脚心。还有,蛾眉下对我一闪而过的柔情目光,仿若有语,却又在无声中沉醉。
 小可怜,她一定是爱我的!因为她知道,我是多么地疼她。
 英雄救美的事就发生在昨天,槐树下,我一个人坐在小板凳上纳凉。她忽然从天上坠入我的怀中,那样莽撞地将一星鲜血染在我的衬衫口袋上。
 我用手将她轻轻托起,见到了她流血的腹部,以及几根绒毛被刮掉后颤动着的小腰。
 “这是我的,还给我。”那个长得实在欠水准的小男孩指着她,狠狠地对我说道。
 有时,我很粗野,虽然七岁,我己经跟妈妈学会扔东西了,何况,我并不认为小板凳会被摔坏的。
 最难听的哭声逐渐远去后,我愤恨地将地上那只弹弓的皮筋扯断,然后急忙捧着她直奔小静姐姐家。
 小静姐姐比我大两岁,是个很柔的女孩,我总是叫她小静公主,因为她家好有钱,有多少?我也不太清楚,不过她们家有“云南白药”,象面粉似的,流血的时候一涂就好了。
 “她叫什么名字呀?”小静眨着大眼睛问我。
 “我不知道,”我蹩着嘴回答说:“小静公主,她的衣服好绿好绿呀,我们叫她‘小翠妹妹’好吗?嘻嘻。”
 “好好好,”小静姐姐高兴得直拍手,用一种可怜的眼神看着我求道:“让小翠妹妹今天晚上睡在我家好吗?求求你了。”
 看我有些不愿,小静姐姐几乎要掉眼泪地对我求道:“求你了,我,我家有‘云南白药’,万一小翠晚上又流血了怎么办?”
 想及小翠的安全,我终于同意了,但一再嘱咐小静,明天早上八点我就要到她家来看小翠,小静很高兴地答应我。
 临别的时候,我还摸了一下小翠的羽毛,它居然会意地看了我一眼,真的,我看到了它眼中的我,是不是,我己经走进了它的心里呢?
 晚上,我做了一个好梦,梦见小翠长大了,它的翅膀好长好长,小翠就好象一架小飞机,把我和小静姐姐带上了那蔚蓝蔚蓝的天空。我向下看去,还看到了爸爸和妈妈在窗前向我们招手,根据惯例,我知道他们是在叫我回家吃饭。可这是不必的了,因为我和小静姐姐随手抓过一把云彩就吃起来了。云彩真的好好吃,好象还是奶油味的了。小静姐姐也抓了一把给小翠吃,没想到一不小心抹到了小翠的鼻子上。那样子好好笑,我乐得满地打滚,可就是掉不下去,真的掉不下去,无边无际地那样悬着、飞着……
 早上六点,我就被急促的敲门声吵醒了。
 无须多说,我很象一个男子汉地帮小静姐姐擦掉了眼泪,以至于内疚不己的她显出极为惶恐的表情。
 我们就在邻居的墙角挖了一个小坑,轻轻地将小翠放了进去。
 继而是长时间的默哀,祭奠着一个弱小的灵魂。所以我们忘了未吃的早饭、未完的作业,忘了所有所有的事。正是从那刻起,我知道了关于美的另一种姿态:凄凉。竟美得这般令人心醉。
 一把土,一把土,我们告别了小翠;一把土,一把土,我们把最真的梦埋进了童年。
 不知哪天我和小静姐姐再度重逢的时候,她是否还能记起我们留给小翠最真的祝福。
 “等我长大了,我还会来看小翠妹妹,那时它一定己经变成了这世上最美的化石。”我说。
 “不会的,不会的,小翠妹妹一定还会活过来的。”小静姐姐己是满面泪水。
 许多年后,我重回这片土地,矗立的楼房却令我迷失了最初的方向,遍寻不着埋葬小翠的地方,寻不着那埋下了我童年的梦的泥土。
 但我却深深记着那样的祝福,这祝福,早己活成我心中最美的化石!

  发表时间:[2005-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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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把那一杯酒给我

 她的玻璃杯里还有几滴橙汁,原来是满满的,剩下的全在我的脸上。
 我是天生没有勇气打女孩子的,所以我今天还特地点了一怀白酒。可能是度数太低,我到现在还没能模糊出一点斗志来。
 我一直很崇拜她处事不惊的心态,这种情况下,她还能极为悠然地勾一小瓢甜酱到她的碟子里,再用纤纤细指夹起一片面包,蘸上少许酱汁,不多也不少,只沾一面。整套动作耗时竟达一分三十二秒,这功夫,那橙汁早就到了我的肚脐了。
 “什么时间?”她瞥见我在看手表便问道。
 “十年了......”这是我今天接着那句“你难道愿意做一头没有思想的猪吗?”后的第二句话,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是有准备的,也非常清楚,面包片一旦蘸上点酱,就很容易沾到脸上的。所以,我决定闭上眼睛,把无限忧伤的眼神转化成摇头与瘪嘴。
 头摇多了就会有点晕,嘴瘪得多了感觉也很难受。因而,所以,没多久,我就放弃了这种令人恶心的“痛苦秀”。
 我不会调酒,绾衣她也不会,可你必须相信灵感是突发的,雪碧加啤酒的味道很好,那白酒之中加点甜酱,你有没有试过了?
 女孩的手势总是很美,最美的一种又莫过于举杯。大拇指与食指巧巧地夹住杯腰,中指与无名指托住杯臀,最神韵的是那只小指微微翘起,一副绝不沾杯的儿女羞态。于是,这加了甜酱的白酒高脚杯就幸福地蜷缩在她的玲珑玉指之中,幸福得我羡慕到快要发疯。
 “你敢喝吗?”绾衣的纤长睫毛轻抖了一下,贝齿与香舌轻快地自艳唇间跳出四个音来。
 你——敢——喝——吗?
 有个字比酒精还烈,一下子就刺激到我的男士神经——“敢”。“敢”与“胆”是同一韵母,但这两“子”未必就是同一“母”生出来的。
 “为什么”是我常放在嘴边的三个字,足可以缓解你当前不愿做出决定的形势。但我没有这样反问,因为我看见她的眼睛里居然多出点东西来。
 鬼都知道是泪。
 绾衣的笑是桃花,粉粉的,红红的,就算有雪,也能因她而迸出春的嫩蕊;而绾衣的哭是花瓣,一片片,零星着,春还在枝头,可落到树根之时,就成了秋。
 我现在根本没空去研究,令女孩哭的男人到底是不是好男人。我很忙,我一忙就慌,一慌就错,一错就不可收拾。这年代为什么所有的人都不习惯用手帕了?当我递给她一卷餐巾纸的时候,怎么就没有想到:纸沾了水,能不烂嘛?
 还好,绾衣的智商并不象我这样的烂。
 她只是将餐纸握到左手手心内,轻托住自己的螓首,斜看着右手中的酒杯。一络惹弄风情的秀丝趴在她那翕动的小鼻子上轻颤,就好似卷帘一般。而我,痴痴地对她隔帘相望,为那其中闪烁而过的光泽心碎如雨。
 泪水垂帘而落,滑入杯中。却又因杯中尚有粘粘的甜酱,这泪一打竟散了开来,泛起一笼淡红的柔烟,竟好似在杯中吐了一抹血。
 那一个传说中也说,血石是那望夫女子的泪,泣了千年凝成了石。
 “忘情水。”绾衣突然说了这三个字,说完更加忧伤,迷离的眼睛好象看了我一眼,又好象根本没看我一眼。就好象是我自己迷糊了一般,也许是吧!
 泪是忘情水,但,忘情却要多少的情人泪?
 现在,这一杯酒你敢喝吗?你敢把十年的相濡相沫全都忘掉吗?你能吗?
 那柔动如柳的秀发有过我的指纹,那艳丽如花的娇靥有过我的唇痕,那掐指可断的柔荑有过我的烟味,那随风摇曳的瓶腰常常要测一下我的臂长,就算是没亲没故的裙子也总爱在我的梦里起舞。你能忘吗?
 我不能,我不能!
 爱情相赠的玫瑰一周就会谢了,她也哭过;而今,却是这十年的感情一瞬间便要忘掉,她的心要碎成什么样?
 凝眸,定格在这杯酒上。就象面对那白酒一样辛辣的命运,为什么?为什么要将那么甜美的幸福浸入这麻醉不知所踪的生活?为什么?又为什么再也无力从中取走曾经温柔的淳淳记忆?我痛痛地诅咒白酒,我恨恨地责怪甜酱的无知与怯弱,而我又能做些什么?
 绾衣的泪水坦诚了她那颗爱我的心,也倾诉了命运的苦涩,但任何理由都不该让她来承受爱的过错。我还有什么理由责怪我的“衣儿”?衣儿爱我,但我都拿她的父母没有办法,我还有什么理由来怪她了?难道非要逼出一个当代梁祝的悲剧才够经典,才够满足我那心存一息而自私的爱吗?
 没有理由挽留,不如忘,谁能说“忘不痛”?痛也得忘,何况是忘情?那也该是幸福地去忘!或许,忘了幸福,才有新的幸福!
 你敢喝吗?这杯血泪相融的酒。喝过,你就醉了,情人的眼泪,情人的醉;醉过,你就忘了,那日的情人,那日的累!
 绾衣,现在,现在我就要把你忘了,把你忘了,把我也忘了。
 酒,那一杯酒请给我!
 请把那一杯酒给我!
 酒给我!
 给我!
 ……
 “先生,我们要关门了!”
 我果然就忘了,一分钱都没给就晃了出去。
 我始终不明白,没喝酒的人,怎么就醉了,怎么就什么都忘了。
 不过,在临出门的时候,我回了一下头,刚才坐过的那张桌子上,有一只空酒杯,高脚杯,象个女孩站在那里。

  发表时间:[200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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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泊中的维纳斯

 我不喜欢维纳斯,美得那样残酷!我宁愿拥有一双奇丑的双手,也绝不会为了追求完美而摧残自己。
 绾衣说这话的时候我在笑,本身并无恶意的微笑。可惜到了嘴边的话我没说出来,问题就在这儿。笑,总得有点理由,无名的笑就显得有点讥讽之意了。
 还好绾衣很了解我,她明白,这是我还没有完全信服的生理症状,所以她再次强调,用的竟然是一个浅显而贴切的例子:如果一切须以完美为目标,我想,算了吧,侣,你远远不是我梦中的白马王子。
 如此,我还能怎样去辩驳?在这个并不算很聪明,却有一万三千七百种方法置我于死地的女孩面前,还能有何良策呢?
 如果我反对了她的观点,我就将失去她。而事实上,我并不完全赞同她对维纳斯美的理解。可现在,你如何才能回应她的话题?
 其实,可能,早在几万年前就有人感受过,跟女孩,你讲那么多道理干嘛呀?如果你还在爱着这个女孩,那你最好清楚,真理只是掌握在少数人的手中,更多的人却宁愿选择糊涂。
 我就是这多数人中的一员,可惜的是,我并不是糊涂地去认同她的观点,而是选择了与心爱的女孩讲道理,真算得上是糊涂到奶奶家了。
 作为一名杰出的艺术家,成就一个经典传世的佳作,他所需要的就是全身心的投入。不单单是好的手艺,还要有独特的个性。没有性灵的作品即使不能算是赝品,也最多是件凡品。凡品的价值只在若干年后才能体现出来,而体现的也不过就是年代的价值而己,作品本身就不值一提了。现实的价值是艺术家创作的动力,追求极致当然就是理所应当的想法。那位雕塑家的确够狠,仅仅因为一位不知有没有公证员资格的友人的话,就毫不怜香惜玉地斫了维纳斯的双手,作风有似水浒中的李大爷一般,令我幻想到当时那位公证员面对这鲁男子张大了嘴,并内疚万分的表情时,忍不住暴笑。这段历史到如今成了佳话,我实在不敢恭维雕塑家的哲学,他是如何来理解“完美”的?试问,如果当时不是面对着一尊雕塑,而是面对他所心爱的女孩,他还会因为友人对那女孩双手的不良品介,而斫去女孩的双手吗?如若不会,那么,请问这位雕塑大师,你是怎样看待你的作品的?你有没有爱过你的作品?有没有把作品当成了珍爱的女孩一样来对待?如若没有,那么,你追求的完美是永远都无法实现的,因为你并没有把你最无私的爱灌注于你的作品中。你的个性是灰色的,你的爱心是残缺的,你能把双手塑造得完美,也永远无法为它寻找一个完美的主人。为了事物的整体美,抹杀更美的事物,这种理由是多么地自私与残暴?这与希特勒意志的本质有何区别?所以,你的哲学在我而言是畸形的,你的作品也注定了是这样一个残缺的结果。一个根本不懂爱的人,他的作品能美到哪里去呢?
 说到此处,我故意停下来看着绾衣的眼睛,看她那副思想家的pose摆得正不正。因为我爱真理,可我更关注真爱。
 咦,你盯着我看什么?不要唬我,你说半天,可就品不出你对我的想法的想法,你倒是说呀。
 完了,“蒙”这招愣是没把这位思想家给搞糊涂,看来,把女孩当傻子的男孩才是真的傻了。
 你刚才说“宁愿拥有一双奇丑的双手,也绝不会为了追求完美而摧残自己。”,小姐,你搞错对象了。维纳斯并不是一个钟情于凄美的人,她干嘛要摧残自己呢?宙斯令她嫁给自己最丑的儿子,这难道能怪维纳斯自己吗?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这或许也是维纳斯入洞房前最真的心语。对于她的塑像而言,雕塑家就是她人间的宙斯了,一切都是命运的安排。如果命运己经这样不幸,你却并不懂得珍惜现在,而执著追求自己臆想的完美,痛苦将会伴随你一生。如果说维纳斯的不幸,在于嫁给一个相貌丑陋而己的丈夫,那么,我敢说,下岗以后的“花瓶”维纳斯为了生存,会彻底地爱上这个可以靠机械制造混饭吃的手艺人的。何所谓不幸呢?又何所谓完美呢?同理,对宙斯的儿子而言,娶个漂亮美眉算是完美的话,婚后发现她居然连织手套都不会才真的是不幸了。
 嘻嘻,绾衣被我的话逗乐了,双手抓住我的右臂摇来摇去,嘟着小嘴说,我也不会织手套呀,那你会不会不要我呀?
 我故意眯起双眼摇头晃脑地在想,绾衣见我这般,知我在有意作弄她,将食指扣起在我的脑门敲了几下道,你还得意起来了,我不管,你不学会织手套,我就不嫁给你了。
 哇靠,天理何存?天理何存呀?我也急了,你不嫁给我,那我嫁给你总行了吧?看在你也不想老公在别人面前丢尽男子汉威风的面子上,大小姐,你老人家可千万要记得,在我独守香闺织手套的时候,别忘了把门给关关好。这一旦传出去,可就成了千古佳话呀。
 绾衣笑倒在我的怀中,恣意地用她的秀发搔着我的胸膛,我也就忍不住大笑起来。
 然而,我在想,维纳斯那双血淋淋的手哪里去了?而她那双断臂是否至今仍在流血?
 倘若我也为你织一只手套,是否能温暖你命运中的不幸?倘若我也能为你织一件毛衣,是否能温暖你被人脱光视为美的上体?
 维纳斯,我爱你!我相信我比你的创造者更真实地爱着你。
 你残缺着,美着;美着,残缺着。将一个关于美的真谛传世千年,一个对完美而言最确切的定义:爱吧!只要爱了,那包融了千万串不完美命运的音符,在爱的指挥下也会奏出最完美的乐章!

  发表时间:[2005-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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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读

  孔雀喝过茶就走了,下午还很漫长。以为杯壁当留下一抹唇红,没有,心生些许索然。
  相信自己的感觉越来越差,只是木然地听她讲述韩剧中的情节。我知她讲了许多,计划中的热水需要多烧一壶。
  以前,我相信我就是孔雀的一面镜子,她喜欢对着我笑、对着我哭,认识某个无情的男孩,再设计怎样报复他,最终如何将他拉进爱情的坟墓……那一幕幕如在眼前,我扮演的镜子相当本份,适时也能适境地迎合她的需要。
  现在,我丢失了一些肢体语言,那部分原本不受控的冲动力量。目前尚能从一个密友的角度给予她面部的迎合,仅此而己。相信以年龄来搪塞的方式,不久便能以假逼真。
  不知道孔雀的内心所想,假我是她,能不能接受木然的倾诉者。

  是我越来越懒于阅读,自倾情于网络后,很少再去书店。
  那条路我当然记得,豆豆童装屋和中兴五金店之间有一处不平整的水泥地,每每骑车去时,我会稍稍踩着脚踏站起,缓冲一些震感。着裙子的时候十分不雅,所以尽量步行前往,本来就不是很远,且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需要一些时间在外逗留。
  晓风书店是租购双向的,在出租的书被狗啃了一遍又一遍后,新书就在我的眼中成了一根根冒着热气的大骨头。我的家境不容我阔绰地大采购,尚好有孔雀这样一个好姐妹。我往往是凭着信手翻过的几页记忆,添油加醋地虚构出一些情节来诱惑她,为免太过离谱,又不得不设置更多的疑问,人物的命运到底如何?我说我自己还没看到了,直到几天后她追问得紧了,我便拉她去晓风书店。
  这一招现在不管用了,主因是我的煽情能力远不及那些韩剧导演。更好的是,有了工作后,金钱救赎了我的良心,让这段诱导良家少女纯真情怀的恶迹成为春泥一叶。 

  我的阅读只是换了一种方式而己,无色无味的电脑比书籍强大得多,况且是免费的。只是嗅不到那抹墨渍书香,多少还是有些遗憾的。
  当然,出门的次数越来越少了,也许那条去晓风书店的路都翻新了。
  本是有些怅然,转而一想,这个时代本就是飞速发展的,关键不在于还能看到多少,而在于到底深深记取了多少。
  那些刻在你骨子里三分的美好,才真正的属于你。
  因之,我和孔雀的交流也在彼此的空间里独立而在,我不是她的镜子,她也不是我的主人。也本该如此吧,我相信人和人之间的阅读是冥冥中注定,且刹那擦亮出的火花。
  诚如一本书,余香只在你合上书、合上眼之后,从内心冉冉而起的烟花。
  最高尚的阅读,从来就是灵魂的交响。就算被放逐到荒漠戈壁,也有彩色的云朵为你垂落知心的甘霖!
  
《凤凰集》发表时间:[2009-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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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电式旅行

  购买那只拉箱的时候,我一再要求是黑色的。因为那场旅行,一切都要和心情般配。
  还喝了点酒,只是偶尔,我不是李白,稍微多点我就过去了。所以只喝了两三口,不为别的,只为有别于含蓄的数千万个日子。还有,适应阳光的温度。
  需要再作补充的就是,但凡旅行,不带手机。在我向往的那个心灵空间里,没有熟人。
  我象在电脑停电时预想的那样着装,停电的墨镜、停电的背心、停电的牛仔裤和停电的风衣。并且我需要着重介绍一下这件风衣,我预想是黑色劲装的,由于时代跨度太大的原因放弃了。这样也好,毕竟只是冲着一个目标去的,顶着太阳,是不必太耀眼的。
  下午,2号地铁,凤凰……按小说的顺序编排好,我指望所有的事都能有点逻辑,毕竟我的应激性不是很强,任何一个意外都可能令我“麻木不仁”。
  起风了,这是我在出门前写好的,笔迹沿眼角划过脸庞。
  坚固的门己经关好,连极有可能钻进某个身影的下缝,也堵上几只拖把。
  好了,没有什么可告辞的,包括电脑、枕头、衣柜……这些之前都不属于我,它们都是愚蠢地和本不属于我的金钱交易过后闯到我家来的。
  尘归尘,土归土,且算我曾风卷狂澜而来,现在我便波澜不惊地离去。
  我舍得的,该都放得下我……我喃喃自语……
  再按韩剧的顺序编排好……
  一个悠长镜头的地铁停靠站,一个身裹黑色风衣的出行女子,双手合力拖拉一只沉重的拉箱,最解风情的风将长发凌乱地涂到脸上……直到……
  直到夜里十点左右,清扫垃圾的妇女第三次用恐慌的眼神扫视我,并且实在也拉不动皮箱为止。
  我想我是导演,只因为忘了带手机,所以有些重要的演员没有通知到罢了。好吧,那就这样吧,收工回家。
  路过烟铺的时候陈阿姨跟我打招呼:“凤凰,出差的呀?”
  我不用再去演戏,很天然地向她疲惫地微笑了一下。
  关于这次旅行,终点就是2号地铁,日记里便是这样写的。很短,也很长;很黑,也很亮。因这终算是一次释放,是内心的需要。
  还有件事我没记——酒是两三口,不过不是酒杯,是茶杯。

《凤凰集》发表时间:[2009-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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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尾纹

  多久没去河边走走了,你还记得那条河吧?去走走吧,去走走……
  你看这座桥快要拆了吧?滚圆的月亮在裂开的桥面上轻轻一挣,就“卟嗵”一声掉进水里,这声音熟悉吗?
  去左边看看,月亮碎了没有?右边看看,黏上没有?
  “水有边缘吗?”
  “鱼知。”生答。
  现在,鱼告诉你了吗?生,水有边缘吗?
  来啊,走下来,沿石阶而下。
  苔很青、很软,是不是想起一双小手,还有上面流淌的浅浅小河。
  多久没看看自己了,知道吗,你的眼眶里应有一条无边无际的河。你该看看,好好看看……
  里面有没有掉个月亮,也象某张脸一样,有圆润和瘦削的变化。
  现在,仔细看看,涟漪散尽之后,浮上来没有?
  生,我把月亮的碎片都驮来了,穿透三年前的涟漪,自水草之下浮上来。
       对不起,生,纵我用尽法力,也无力黏合!
  只能告诉你,水有边缘。因为——我始终游不近你的身边!
  我只有驮着月亮的碎片,尾巴一摆,随着涟漪而去……

《凤凰集》发表时间:[2009-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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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杯茶

  我要七个杯子,素清的,没有一丝花纹,一字排开。
  一挂风铃,雪青色的坠子,有些浅白也可,但要系得高高。
  再奢望一棵不开花的树,不绿也好,稀零零把夕阳都滤下来,注满我的杯子。
  冰块是我的,一个季节的珍藏。
  为看夕阳融化冬天,或冬天冰结夕阳。
  有人不相信了,我说你们一定要来,来看看,心情与季节热恋的结局。
  风铃响的时候,我不说寂寞。
  一颗心挂得很高,不见眼底的绿色。那样远远地望去,一片白一片白,仿佛雪是下到天上的,堆成了云。之前如此诚信,云本就是云,若教人间总是温暖的,我们又怎么能看到雪?是啊,除非你从不曾来过。那么,我也不会在这里等,就把头白了!
  有了七个杯子,我就不孤独。
  它们可以一字排开,也可以拼成某个姓氏。这于他人眼中无趣的摆弄,也只在你明白的时候温暖。若你注视我的额头,那春风波起的诗句,解读岁月也不过如此渺小!
  就这样恋着,要树也不开花,把时光都滤在我的杯子里温暖心情。——这是我的春!
  我的春有七个杯子,只等一个人来饮。
  从第一个杯子开始,到最后一个杯子,一饮而尽,尽情洗涤岁月的尘埃。
  那么,赊我七年,请不要赊一个微笑。
  这是一个久候树下、声如风铃的卖茶女子唯一的春望,你饮了她的泪,就不该再欠她的!
  但不要给身旁的那位小姐喝,她会尝出酸滋味。
  “这是什么茶?”
  “停思,停留的停,思念的思。”
  “你起的名字吧?”
  ……
  你还记得一个叫停思的女孩吗?你毕业后的那一年,那年的春天……
  你的行囊,装不下整个山野的风……
  她改名字了,思停。
  思想的思,停止的停!

《凤凰集》发表时间:[2009-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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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拾与盗取

  一毛的、五毛的、一元的叮叮当当滚了一屋子,小女孩轻讶一声,忙不迭地蹲下身去捡拾。一枚枚地擦拭、一枚枚地吹拂,象个孩子在为洗浴过后的小狗吹干体毛,再和着微笑递到我的面前。我愣愣地捏着倒置的小钱包,又忘了要买什么。
  这害人的习惯常常令我非常窘迫,倘遇上性子差的店主,总会对我叨叨些无良的话。每如此,我总会象个小偷一样匆匆离去,脸红是我看不到的,只烫烫地灼人。
  所以在并不太繁华的四号街,我尽量多行些路,去小女孩那里买东西。小女孩常常对我说:“不要紧,等想起来,再来买!”
  越这样说,我越着急,又不好说:“对不起,我实在想不起来!”只好随意地指些东西买回去,然后发现无用,扔了。
  能想起来的时候,往往是在刷牙时发现没有牙膏,洗衣服的时候发现洗衣粉没了,写东西的时候发现一根烟也找不出了……
  也曾努力尝试过,把要买的东西写在便笺上,直到便笺也经常被忘在办公室后,于是放弃。
  我开始怀疑大脑是不是被挖去了一块,那些串成记忆的细胞。真希望能象小钱包一样,只要倒置一下,就能叮叮当当地滚满一地。
  可如果没有人帮我捡拾,我会不会忘了哪些是我的,哪些本不是我的?如那层面沾染的灰尘,没有吹尽便放回去。
  若要是这样,我宁愿哭,也不肯倒出!
  后来有些明白了,当我终能想起牙膏、洗衣粉和香烟,说明我并没有忘掉我要的东西。只是当时、只在当时,这些被更强烈的念头压迫到一个狭小的空间里。那个强烈的念头,才是盗取我记忆的真凶,它究竟是什么模样的呢?
  小女孩笑咪咪地看着我,很甜很美的样子,我突然觉得她很象一个人,真的很象!
  象我,那时……
  “你怎么又忘了带课本?”我责备地将课本递给他。
  而他总是耍赖地回答我:“因为你不需要课本呀,哈哈。”
  我总能记得课本里的每一幅插图,记得每一道习题的具体内容和解答步骤,记得那些如诗如歌的公理和公式……而老师知道我的优秀,老师却不能知道我的秘密。
  只是在放学前,我一定记着要他把课本还给我。因为,明天,我还要把课本借出去!
  ……
  生活如此零乱,你是谁记忆的捡拾者?你在为谁弥补遗忘的部分?在你还给他的时候,有没有小心翼翼地吹去上面的灰尘?
  生活如此零乱,谁又是我记忆的捡拾者?他是否能弥补我丢失的美好?
  如果己然是沾满灰尘的,我也要!你知道吗,我真的不介意!
  可是,你怎么在那次放学后,忘了把课本还掉?
  ……
  我无力再去做别人的捡拾者。我怕捡起来后,却忘了给谁。
  那样,我便是又一个盗取者了!

《凤凰集》发表时间:[2009-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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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泣的小镇

  檐上应该湿润了,雨还没来。
  我找了个梯子斜搁在后墙上,慢慢爬上去。手里始终带着劲,脚下也不快,梯节虽然是干干的,还是担心闪电来得太快。
  接近檐边几块青瓦的时候,落了不少灰尘下来,钻进头发里去了,又顺着前额滚到眉睫上。这些平日睡在青瓦下一声不吭的精灵,显然期待很久来自远古的召唤。现在有人冒昧地打扰,所以才这么惊慌,不怪它们。
  果然很湿滑了,指尖触到第一片青瓦的时候,我的心都绿了。我想我这是触到了一个流传许久的古代神器,它一定隐藏着某种神秘的力量。
  用细长的指甲小心翼翼地刮起一小片来,团在手心。原本白净净的手心竟被沾染出一丝丝浅绿——这是时光的灰烬嘛?
  失神的刹那,梯子滑了出去,还好大半个身子己在屋顶上。
  一时的担忧,很快被几只急急掠过的鸟影分散出去。天沉到镇上那棵百年老树上了,鸟儿们正向大树飞去,但又不肯停落,绕着大树盘飞。
  云不像云了,像破旧的棉花,裹着浓重的潮湿气扑面而来。这条陈旧的被子快把整个大地都盖住了,随之视线也越来越暗。
  突然又整个地亮了,终于来了!——闪电来了!
  所有人和精灵都在守候的召唤即将来临,神秘的客人把他的灯笼架在天空的某处。显然风有些大,他拿得不是太稳,灯火在明灭间把他的影子画到云面上。
  我爬向屋脊,将染满时光灰烬的膝头跪向遥远的苍冥。再仰起细细的脖子,如一只渴的瓶……
  浓重的咳嗽声也来了,这最遥远而熟悉的召唤,仿佛是我的爷爷呛了口烟后发出的,是我的奶奶将米袋从背上卸下后发出的。
  我很想去捶捶他们的背,就把一双手伸了出去,向着天空……
  但我够不着!站在屋脊上也够不着!那么我要站到哪里才行呢?
  曾想有一双翅膀,小鸟应该能够绕过这宽广的背脊,去看看神秘客人因咳嗽而纠结的面容。但它们早就消失不见,镇上那棵百年老树张牙舞爪的,却一只也没抓到。
  一切仿似徒劳,任他背向人间咳嗽得如此疼痛。直至愤怒地将灯笼抛上去,再抢过细棍,把灯笼外面糊的那一层薄薄的纸疯狂撕咬。
  灯火四溅出来,烙在哪里,哪里就是一场大火。
  我见到了时光在火影里挣扎的样子……
  灯油斜斜地下来了,那些无数尸骨酿造的燃料,很快就把整个小镇都洒满了。
  小镇在哭泣,我随之哭泣。
  于是颓坐下去,掳起衣袖嗅嗅,夹杂着芬芳和腐臭的气息。我却不能明辩生命有无色彩,因我不相信眼睛,它只消一闭,便尽成墨黑。
  我在哭泣,小镇亦随我哭泣……
  你可曾见到过那道划破天空的闪电?
  一首有着无数支节的传说,从天上传到某一个屋子上,将一个企图向生命靠拢,却失手揭开诅咒魔印的女孩摄了进去?
  你去寻她的时候,请不要刮那一片青瓦——
  那就是睡着的她!

《凤凰集》发表时间:[2009-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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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尘哑女

  有泪零作尘,有风挽纱裙,有铁观音泡一壶春,再有青叶子唇边吹一声,我心便离尘。
  无芳菲也罢,无斑斓也好,无长跪佛前的痴念,再无须彼岸花开的更声,我心己绝尘。
  文字是可以脆弱的,我需要,它就是婴儿的肌肤,血色充盈像一盏灯笼。文字是可以坚固的,我需要,它就是老人的眼神,风景干瘪成一枚坚果。如我需要,不奢望你与上苍的恩赐,便能得到。假我厌倦,会失礼你与上苍的薄幸,哪怕失去。
  文字是可以凄美的,我需要,它从隔院的秋千荡来,有着微风的柔和与细雨的湿润。文字是可以悲怆的,我需要,它从干燥的嗓子唱响,有着大江的凝重与绳索的绷紧。如我需要,任你和上苍按住我的鼻梁,呼吸不止。假我厌倦,任你和上苍洞穿我的心房,血溅成梅。
  文字是可以离尘的,我需要,它流过指尖带着淡雅的墨香,一千个精灵在我的胸中研磨岁月。文字是可以入世的,我需要,它挑出眉头刺进碧空的残旗,一万个罗刹在我的脚下救赎灵魂。如我需要,愿把百年的光阴来付你和上苍的茶资,不留悔意。假我厌倦,给予一生的承诺却受你和上苍的束缚,亦将遁逃。
  从来不背叛我的,算来只有我的文字。不时伤害着我的,为何总是你的柔情?
  你把父母至亲、江河日月、春夏秋冬、一花一草焕然着向我,又将生死离别、战争疾病、虚伪蒙蔽、一枪一炮炙焚起我心。
  所以我的文字里充满凄美和悲怆,不能和孩童一起翻滚到湿湿的草地上。所以清除文字中激扬的国歌和伟业,不慕求世人一次凝眸能给予的温暖感。如我离尘,我的心是酸的,其间会有多少亲人的泪?假我入世,我的心是苦的,无力挽回无数生灵的命。
  是文字将我从红尘中解脱,也是文字将我对人世蒙蔽。超渡我一个,于世又何济?慈悲我一个,于人有何用?故我亦将离佛而去,这离尘的神使是忘却信念的信念。故我此时以尘洗面,那满面的泪水会风干成新的碑文。
  文字是应该能为我说些话的,嘴唇却没能够在你面前开启。你该知道我的文字不是不能说,是不想说得你我都心疼。你该看到我的情感不是不真诚,是不想真到你我都窘迫。
  无呦喝也罢,无观赏也好,无人踩经的小路镶三生的石子,再无生灵之本的脆弱,任我毫不设防地踱行。
  有炮作雷鸣,有灰作风啸,有任人耻笑为装饰聋子的耳膜,再有上善若水的文字,铸我离尘不哀的哑女。

《凤凰集》发表时间:[2009-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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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可以让我假想一次,走在你身后

    可不可以让我假想一次,走在你身后……
    岁月如同一部粗制滥造的肥皂剧,没有才华横溢的导演,没有色艺双绝的主角。配角一直在更替,下一集杳无音信也没有一丝的叹息。作为唯一的一名观众,我需要将身心一分为二,为这名称职的场务颤动恻隐之心。
    剧情是零碎的,像阳光下一面打碎的镜子,闪烁一些光泽刺伤我的眼睛,流泪,无端无由地伤心。这些才是真的美好,早熟的心知道,这是我的,一星一尘都是我的所有,是我不为人知的秘密,最纯正的甜蜜。
    日记是单薄的,文字写不出遇见春初第一朵小花时的那份悸动。它只是这样歪斜着写道:“放学后,我在路边看到一朵小黄花,不知道有没有香味,跪下去闻……结果把白裙子弄脏了,被妈妈臭骂一顿……”呵呵,看到这里总是不禁发出笑声,而后默然,泪打掌背。没有彻底的释然,也没有作太多的纠结,莫名的悲喜还是让我知道:我是认真的。可是,这又能如何?猜不透、触不到当时青涩的心情。在跪脏了裙子的时候,我有没有如愿地闻到小黄花的香味?
    现在的我真有些可悲,遇事总向着结果,那没有结果的事,皆不堪去做。这显然是错误的,果实有果实的甜蜜,花朵有花朵的艳丽。亲爱的、我的心灵,你也是!无论欢快还是孤寂,你是我不可分割的真实、存在!

    可不可以让我假想一次,走在你身后?你说,不……
    你是我的观众,让我不再唯一。认识你不是必然,也不是偶然,是天然。
    在每个女孩心灵的日记里,都必定珍藏两个男孩的名字,一个叫老公,一个叫做梦。你,不是我的梦!
   我的梦在童话里,骑着白马,插着镶钻的宝剑。他去是一阵风,来,是一地的玫瑰。带刺的承诺扎伤了他的手,鲜红的血注入我的心房,然后剧烈燃烧,然后化我成一缕烟,被风儿吹向遥远的城堡,白色的,和裙子一样……
    而你,是破坏完美剧情的广告,是带着复仇之心而来的魔鬼。一次次又一次次,让我的梦做得疼痛不堪,做得鲜血淋淋。童话里不该有你这样的角色,翻遍古今中外的记载,没有像你这样不择手段的痞子。你拉着我的手说:“王子不会来了,我半路上把他给宰了!”你抱我到挣扎得再没有力气,当柔弱的羔羊,只能靠含泪的目光向你奢求,你却松开我说:“谁都别想伤害你,包括我。”
    那晚,没有梦,第一次,没有梦。坐掉了整整一个长夜,清冷的长夜。似乎有些明白,我需要令我舒展的阳光,也需要令我成长的力量。需要在未来无数清冷的长夜里,有一杯温暖的茶。它不需要是名茶,不需要是甜茶,只要想喝就能喝到的茶,再苦,也温暖。
    现在,我还做梦,却与那个佩着剑、骑着马的男孩无关。当老公将我踢掉的被子掩上,再在我的额头上留下爱的印迹,那些梦就被禁锢起来。人世间,只有一种枷锁给幸福的人,那就是爱。

    可不可以让我假想一次,走在你身后?我说,我是真的……
    你却坚持着摇头,说:“不”。
    我赖着不走,你就说:“好吧,你说到哪里,就到哪里,我陪你!”
    沿着我手指的方向,是一片金黄的麦田,还有窄窄的田埂。
    有个女孩在那里奔跑,花裙子在风中飞舞,也不管蝴蝶刚落下憩个脚,也不惧蜂儿追上去蛰她。还不时的回望,追紧的脚步令她心头的小鹿跑得好欢快!当他追上女孩之后,当他们紧紧拥抱在一起之后,笑声停了,世界无声。整片麦田都凝住了,风也屏住呼吸,麦叶们弯下腰来,倾听心灵的纯音,泉水叮咚……阳光聚成一束上达天堂的遂道,普射在他们两个人的头上……
渐渐模糊……渐渐消逝……最后只剩下金黄的麦田、窄窄的田埂……
    那里不属于我!曾经,因为我是城里的孩子,只是那次陪他下乡到亲戚家窜门。
    现在,那里永远也不属于我,因为——窄窄的田埂。
    我平静地说道:“走吧!”
    泪水己禁不住,纵我及时地转过头去,孱弱的肩头却颤颤不止。

   “可不可以让我假想一次,走在你前面?”你突然说。
    当我不解地扭过头去,望着他当真的眼神,却不明白他在说什么胡话。
我的老公,我的魔鬼,我的茶!他转到我的轮椅前,抿着唇对我点一点头,然后转身跪下。
……触指老公宽厚的背,我的泪水不再矜持……
    我们再次踏入麦田,走在窄窄的田埂上。
    趴在老公的背上,我似乎嗅到了当年那朵小黄花的味道,清清幽幽,无法以文字表达其中的暖意,一丝一丝渗入,渗入所有能呼吸清香的皮肤。
    这条窄窄的田埂,再一次属于了我。而这一次,我甚至感觉它越走越宽广,越走越通畅。我也好像突然之间变成了一只蝴蝶,没有健壮的脚,却有一对更加美丽的翅膀!
    这一次,阳光一直普射在我们的头顶,我们走到哪里,天堂之道就出现在哪里。
金黄的麦田,宽阔的田埂。还有,渐渐遥远的、孤独的轮椅。
    岁月,如同一部粗制滥造的肥皂剧,应该怎么去看它?
    当我们为精彩剧情喝采的时候,不要遗忘了平淡铺述所起的烘托,不要抹杀了全体剧组人员的功劳,他们付出了相同的努力。他们是认真的,我,也是!

    可不可以让我假想一次,走在你身后……
    好啊,魔鬼抢新娘喽……

《凤凰集》发表时间:[20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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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母亲节(四题)

  《绘画》
  十二年后再见那个女人,她是棵有年轮的树,每一笔思念都画在脸上。
  一尾又一尾轻波,掩不住希冀的光泽,向西,眯出一线穿透树叶的夕色。
  没有风,几根头发静逸地憩在眼角。银色的,和手腕上的镯头相近。
  仿佛认识她,或不。如果真的没有,可以肯定的是:一种相似、相近或相同的温度。
  放下画架,我问她。她以微笑作应允的回答。
  在整个数十分钟内,她始终保持那样的坐姿,一动不动,专业得令我惊讶。或许,这早己被她习惯,时间也能因她而停止。
  直到我说“好了”,天一下就黑了,没有多余的细节……

  “妈妈,那幅画,我怎么没见过?”丫头问。
  摊开掌心,一滴眼泪打在其上,阡陌纵横的大地微微颤栗。
  她可知道,十二年前她便是从这里破土而出,承接第一滴深情的露水。

  《音乐》
  “我家有头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噢噢啦啦噢啦啦……”
  “噢噢啦啦是什么?”
  当我问,她尴尬地一笑。
  还有宝贝儿,己经入眠,唇边流着笑。

  当我说起,他轻声斥道:“原来是你!惹妈在厨房里伤心。”
  推门就看见,她手中捏着一张小纸片,一遍遍低声哼唱着歌词。
  “妈——!宝贝儿听得懂”抢走小纸片,我不禁颤声道:“我也听懂了!”

  《诗歌》
  有种火辣火辣的感受,在小屁股承受第一次落下的手掌,那曾经温暖抚我入睡的手掌。
  “我不记得了。”妈说。
  轻轻拍打掌心的手掌,我微笑着道:“你又赖皮了!”

  我是这么地记仇,深刻描绘起那一天的情形。
  记得妈妈在泥坑上冲着我喊“不要你了”!记得我在下面哭喊“妈妈,我要你”。
  若在现在,我大可不必惊慌。因为我有一个最爱耍赖的老妈,喊完“不要你”后就跳到小坑里去的老妈。
  记不清是和哪些小男孩出去疯的了,只那重重的一巴掌,火辣火辣的感觉现在仍有。
  还有日后添加的视角:一身泥泞的妇女抱起泥泞一身的女孩,一拐一拐离去的背影。
  小路上,留下一行悠远的诗,或深、或浅……

  《建筑》
  迷恋半弯,迷恋未尽的圆满。
  像拱桥对流水的眷念,深情不在留驻,而在舍得由你远去,甘心把自己守成一堆烂砖。
  也像月牙对月光的挽留,只留点点的光泽,便盈满我清冷的怀,更多的月华,你带走!
  迷恋半弯,迷恋你的眉、细细对我遥望的眼!
  像山峦驮伏在江边,只啜你一口清甜,暴出一峰的色彩,还又倒影,粉扮你俏美的脸。
  也像妈妈张开的臂膀,转身,便是温暖的家;但若离去,半弯,始终盈满不竭的思念。

  有天,我也会半弯向大地,那是为了负担飞翔的孩子。
  若你想见一见拱桥的面容,必先用泪水,流出一条清澈的河……

《凤凰集》发表时间:[20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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渴望迷途

  走出电梯才想起,做完的课件又忘了点发送。
  缓缓收回迈进电梯的那一只脚,不想再被小鹿她们赌中:五分钟内,冒失的我必回到办公室。
  笑一个给自己,得意地想:就算明天老板不放过我,现在我还不能放过自己吗?让五分钟见鬼去吧!
  户外的阳光很好,温度恰恰,足将我蒸起,又不致虚化而去。
  石子柔软,或者根本没有碰触到它们。以全部的身心,浸在一种澄明而粘稠的液体内,流动。
  又没有下一站!
  但一直情愿,忘了旅馆、忘了家,做一个渴望迷途的孩子。
  心爱的包包挎好,出发吧,随思漫行!
  伫足在一家肯德基店门前,这一次,不打算再路过。
  很多东西都不是我想吃的,况且现在一点也不饿。总算在一个清净的角落,放下包包,放下轻快的逃逸。
  “小姐,要点什么吗?”
  很想要一根烟,或者一盘子的时光……窃笑中点了一杯香柚蜂蜜茶,的确不饿。
  小鹿说只有傻人才点这个,好吧,我愿意!
  现在是我说了算,迷途的孩子需要指引,但现在我更想把自己丢出去,丢得只剩下个包包。
  这又是一个错误了,是以我侧身从镜面中看到那对情侣,陷于无法调正的方位,往事绵延……
  很快地,酸掉我这杯蜂蜜茶。
  沉重地气息吹散飘浮的果粒,粘稠的往事却不可见底。抬头的刹那,我一再对自己呐喊:小凤,你要坚强!

  店里有很多的故事,我闻得到花开和铃声,它们就晒在阳光下,莹莹泽泽、叮叮当当,不掩一片轻薄的白纱。
  只有我没有出息,泣对那折合进扉页的背影。
  勇气,现在我要唾弃你!当初如果不是你把我的眼泪藏起,坚强得似乎一点也不在意。现在,你去了哪里?
  我比她坚强,绝不是你伤害我的理由!你知道吗?城堡越坚固,倾覆的时候就越沉重。你知道吗?砌成城堡的,绝不是奢求可怜的眼泪,而是我一腔艳艳的血!
  为什么?什么都忘得那么快,唯独这一块石头总卡在心头,一直痛,一直痛……
  忘了多久没有哭了,带着凄厉的笑,我坐上了开往南方的车,一个人。
  记得一路上一直在哭,窗外没有风景,朦胧得像驶离一个梦,又掉进另一个梦。
  至今我还记得,唯一的记得:坐过了站,但没有回头。
  我始终没有去得了想要去的地方,直到再也不在乎那个想要去的地方。
  一转眼,八年,轻飘飘的。
  有时候,好像在谈论一个不相关的人,他的感情、他的爱人、他的孩子都与我无关。没有人会上我的当,这场骗局是为我而设的。
  我,是唯一的标题和内容。

  离开那里,握着一个冰激淋。
  这并不是我喜欢吃的,但我足以开心,终于能把不喜欢的东西紧紧地握住。
  这样真好,我是说下班之后的时间里,不会再有人呵斥我:瞧,这么长时间,你都干了些什么?
  其实我真的干了很多活,在这短短的几个小时内,重温了一遍别人的故事。
  是别人的故事,没有我凌乱的足迹、瘦弱的身影……
  就这样,直到一位阿姨提醒冰激淋滴到衣服上了,我才从微笑中把自己凝固成型。
  冰激淋化了,你说好笑么,就在手心中化了,我都没感觉到凉凉的。
  最惨的是,想掏包包拿块纸巾擦手的时候,我那心爱的包包,不知道它在肯德基过夜,会不会害怕?
  迷途了,真的,正如我渴望的。
  哪里都不要去了,渴望就在夜幕上,莹莹还送我点点泪光。

《凤凰集》发表时间:[201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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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球

  又见风,一个时时散发阳光气息的大男孩。
  “巧啊,小凤姐。”身旁坐下。风无拘的笑,一束盛放的花。
  还他心怀歉意的假笑,瞒不过这久别的故交。
  “不开心?”他的笑容却不曾减过分毫,五指捏个鸟儿的头形对我道:“凤舞九天。”
  我终于真笑,像多年前在阳光下开放的花一样。“凤舞九天”取自古龙的小说,而后成为我自励的暗语。这么多年,难得他还记得。
  风笑着收回手指道:“要不是当时你……真的想放弃了,那样我会后悔一辈子。结婚的那天晚上,枫说最大的遗憾就是你没能来。不过,我现在都不敢肯定你真的是出门了,就像现在,无法相信在这个城市还能遇到你。”
  爱,甘心的守候。是一辈子,哪怕不能触及到的心愿。
  风说起这些年和枫儿的点点滴滴,如同灿烂阳光下的丝丝甘霖。沐身其中,我心潮湿……
  直到拿着气球的那个小男孩跑过来,坐在风的大腿上对我大声喊道:“小凤阿姨好。”
  我硬塞的见面礼,被风断然推回来:“小凤姐,时间改变人,改变一切,甚至能改变我们的未来。但,最初的梦想一定还在原地,不曾离去。无论现在有多么地不开心,一定要振作起来。你不愿说,可我明白:就算凤凰栖身于断枝,它绝美的身影,永远还留在那片辽远的天空。”
  凤舞九天,我还他那个手势,竟己是那般僵硬。
  风忽然停下离去的脚步,俯身对小男孩说了几句,将气球拿过来送给我。
  折身而去,再无言语……

  又见斜阳,又是黄昏,这令人黯然神伤的时分。
  城市也在一片烟气中蒸腾,作冷却前最后的焚烧。一切将归于沉寂,唯有气球在渐凉的微风中飘动。
  这时,我才明白,风始终是最能读懂我的人。
  最初的我,像是一只干瘪的气球,皱巴巴的毫不起眼。而后的际遇,一口气、一口气地注入能轻盈而起的力量,充盈的自信带它飞向那向望己久的辽远天空。
  然而,极其的快乐却未能令气球一任平生。它开始思考,为什么在洁净的天空和内心之间,要有一层皮囊?无论自己如何努力,无论透明到何种极限,总是无法完全和洁净的天空融为一体。当努力寻求突破口时,它看到了那条令人憎恨的细绳。为何当初没留意过这细绳?
  而今它死死束缚住口舌,让你无法诉说见过的青山绿水、蓝天小鸟,无法诉说途中所遇的疾风骤雨、飞弹流星?它倒底是怎样的一根索链,把梦想捆定在无名者的手中,对自由进行尖酸的嘲讽。
  一瞬间,充盈的气体在我体内翻滚。剧烈的情绪,试图刺破透明的皮囊。
  结果,如它所愿。细绳松脱,以更快的速度射向辽远的天空……
  ——不,不,不,为何越来越沉重?为何充盈的自信却在更加飞速地流逝?那不该是最近梦想的抉择吗?倒底什么才是真相?难道毕生追求的、辽远而洁净的天空,根本就是个假相,是欺骗人赴死的死神?
  无可挽回的结局:细绳和干瘪的气球一起,垂挂于低矮的枝头。
  气球和绳,相对无言……

  夜了,我却陌生了这里。寒风掠襟,催我回家。
  飘舞的气球,借这长长的细绳告诉我:它的欢快是——在我手中。
  原来我不是一个无名者!
  原来气球的语言,就是这根细绳!
  原来,所有的梦想,都离不开默默守候的主人!
  原来,真正的自由,是飞得出去、收得回来呵!

《凤凰集》发表时间:[201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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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鱼

  小雪死后,不再养宠。如是,十余年。
  苏太送来金鱼,她猜不着我内心的纠结。只是,一时无法悖却新友的善意,尤其是当她一再描绘购买鱼缸时的细节,我不能!不能真实到拒人千里之外。
  苏太住楼上,是楼道里出名的热心人。来的那天,她拖着鞋就来帮我拿行李,这令素来内向的我显得愈发地拘束。苏太眼利,唤她儿子帮我拎小家什。这个年纪的人,孩子是最好的话题。我和梁太从陌生到熟悉,曾经或许是老死难遇的距离,就这样在一天内拉近。
  眼利的人,自然心细。像苏太这样一个人,几乎把我看透明了。她从不逾越我情感的底线,却时时不忘以委婉的方式予我温暖。譬如,这次。
  苏太的儿子倒是不常来,有事找他妈妈,也大多是站在门口喊几声,陌生地称呼我一声“小凤阿姨”。和苏太相处久了,多少学了点乖巧,每次买咖啡或烟的时候,我都不忘顺便买上几块小糖、几包饼干。就这样,我自认为能从她儿子的眼睛里看到点真实。苏太却似受了极大的恩惠,一再让她儿子说谢谢阿姨,每每窘得我倒不知如何是好了。
  苏太爱她的儿子,仿佛那肉体从未曾脱离母体……
  小雪呢?
  我不敢去想小雪,可往事顷刻便到眼前,容不得我拒绝。
  “不舒服?”苏太察觉到,轻柔地问。
  我勉强笑一下,撒谎道:“失眠。”
  “那就再睡会儿吧,别勉强自己。”苏太起身离去,善言的眸子消失在门缝里。

  由目光在鱼缸中巡游,斑斓如梦的鱼儿悠悠来去。
  记忆中,金鱼是极难服侍的。养金鱼,其实极不适宜我这个慵懒而常常失时的人。
  给食马虎不得,多了撑,少了饿。问题在于它不会抗议,不会告诉你它想要什么。除非你读懂它,或者,你也是一条金鱼!
  换水则更重要,常言道:养鱼先养水。水质自然以天然水为佳,可现在的河水水质,无法令人放心。用自来水,也要有个净化的过程。一般来说,再懒也要一周换一次。如果有先逝者,则要全缸换水,万万不可延误。
  苏太这次真是给我添麻烦了,呵呵。也许,她最担心我闲慌,慌出病来。
  终是新手啊!后来才查知到刚买来的不必急于给食,饿个一、两天更好。
  鱼食一下,数那红袍大眼鱼最“凶猛”,大嘴翕合,转眼把鱼食掠夺一光。可怜那身材小的,只能偶拾一些。我微生怒意,没想这优雅极致的小生灵,竟也如人世,有势利者和软弱者之别。
  幸好苏太曾和我说过,金鱼是这世上唯一能撑死自己的动物,否则我肯定被它们吞进又吐出的行为给吓坏。小家伙,好吃,你也得悠着点嘛!
  不知不觉,一下午的时间都被我泡在鱼缸里。
  斯夜,故而有我湿漉漉的梦……
  我是一尾红袍大眼的金鱼,而小雪也是。我们俩在大海的深处游弋,无尘扰、无世忧。
  小雪问我:“妈妈,天比海蓝吗?我想去。”
  我告诉它:“属于你的那片蓝,才是最可贵的。”

  只隔一天,红袍大眼鱼就告别了我。
  这脆弱的生灵,真不值得人寄爱。分明待你如亲,你竟报我伤心。
  生就如此大的眼睛,不单纯是可爱。你似乎比别人看到了更广阔的世间,饱阅更久的岁月变迁。没曾想,你终是看穿一切,合上眼,世界就此永闭于心灵之外。
  鼓胀的肚皮,一同这世的苍白。
  你仰面而去,却把深深的遗憾留给我。是我还不够解你吗?可你,曾给过我思索的时间吗?
  一切扑面而来,无论准备有多么地充足,仍不能自己。不能自己地伤心,不能自己地流泪,不能自己地剪一张红纸,剪你的影,再绘上无邪的大眼睛,缓缓放入鱼缸。
  ——告诉我,你还在!
  浅红又朦胧,烟蕴我泪眼……
  脆弱的,哪里是你?

  《凤凰集》发表时间:[201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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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

  许多同学多年不遇了。四处游走的这些年,音信全无。
  相册换了。花去一百多,把走潮的相片拿出去找师傅,该修补的修补、该封塑的封塑。但有一些,实在是无法修补了,只能看着水墨画似的印迹无奈地长叹。
  扔进垃圾桶时,表情漠然。
  可怕的漠然!是一切太过模糊,包括感情,以及许给感情那许多的约定。
  ——“小凤,号码在相片后面,记得常联系哟。”
  深切的叮嘱,随着寻呼机的淘汰,丢失了。
  真的好多年了,就算对着相片,盯着那些纯真的眼神,也想不起谁是谁。相片背后有名字么?那又如何,念来亦是隔世的陌生。所以,最后真的不知道哪些应该,或不应该。
  或许,最需要封塑的是我,需要修补的,是我的记忆。假如可以,最该如此。
  此时的我,像是一个历史的叛徒,背弃了那些曾经让我快乐的人们。可为什么,我没有半点负罪的羞耻,表现得这样地漠然?突然有种感觉,自己好可怕,是一条冷血的蛇!
  真的把一切相忘于江湖了,才是情感的升华吗?

  手捧一大堆修缮完毕的相片,然后呢?然后该如何?让它们继续承受相对缓慢的消亡?结果终究一样,煎熬的将是谁?
  倘若日后相见,拿出相片,仍能记起一些零碎的故事,我还会感动吗?像当时那样,在毕业留言本上写完祝福时,死死相拥,失控痛哭。还会么?今天,我是真的对此陌生了。甚至不需刻意抗拒,已在哂笑当时的冲动。
  但若现在,你们就在我面前,我会扮出人生得意的潇洒,把虚假的笑脸,粉饰得接近完美。
  我时常幻想这样的剧情,所以熟悉在再度分手之后,我一定会哭得肝肠寸断。借此宽慰自己:凤,你还是纯真的!那漠然,只是你入世的面具。
  所以,我现在要把心中的真我倾诉出来:我还是当年的小凤,你们的同学,你们的朋友。这些年我过得一点也不潇洒,异乡的寒风,早已割破我稚嫩的面庞;无奈的际遇,摧毁我曾经坚如城堡的憧憬;心中的抑郁,尽剩下欲诉无人的凄凉。
  抱抱我!亲亲我!递一张纸巾给我!借一个肩膀给我!暖一暖我与夜俱冷的心!
  就算你们笑我“还是那样的傻”,为这个“还是那样”,我也心甘情愿傻给你们看。

  时光一直在老去,记忆终会千疮百孔。对此,该笑。但应该是含泪的微笑!那感动的泪,是唯一能弥补记忆裂缝的胶。
  哪怕有天我们把一切情节遗忘,哪怕相对无言,哪怕已然不识。请留一点时间、一点空间给心灵,向着梦想的夜空感激地说:谢谢你,老同学!
  你看那满天的繁星,无论相隔多么遥远,它们始终没放弃过彼此间的吸引。
  我把相片捂在胸口,笑了,傻傻的样子。

《凤凰集》发表时间:[201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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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雨是从天而降的请柬

又下雨了,让我们去跳舞吧!我说,馨,这是你爱的雨。
你摇头说,不。
眼神触到水洼,开花,小小的、银银的、劈劈啪啪的……


“小些就好了!”收起雨伞,抖落发梢的残滴,我长叹一声。
应我的一声轻叹,幽幽如藏在枕边的呓语,尚未飘远,很快被沉重的雨声淹没。
那不是我喜欢的雨。
它铺天盖地地扑来,籍着风势愈加地张扬,把街边早落的叶子打得支离破碎。即使是呆在屋子里,那单调的韵律也令人犯困。睡去也就罢了,忽来的电闪却不顾任何的礼节,照一个相,把灵魂给摄去,留下一颗惊恐不己的心。随之而来的雷声就擂在赤裸的心上,滚滚而来,记记重拳。最后,把捣烂的组织撕出“哗啦、哗啦”的声响,像一片一片的叶子被狂风从树枝上撕脱……
“这样也挺好的。”小馨抢过我手中的雨伞,撑开,迈向厚重的雨幕。
“小馨……!”我发出比雷霆更响的呼喊。
身形站住,缓缓转过来。
风小些就好了,雨小些就好了,那样,谁也不能帮她掩饰满面的泪水。
雨水浸泡过的声带,如同陈旧磁带发出的轻颤尾音:“月,我们还是好朋友!”
内心苦笑一声,我冲着她喊:“是的,好朋友,我们才是好朋友。”
“谢谢你给我送伞!”小馨轻抚伞柄道:“可是……可是你没有请柬……”
我呵呵一笑道:“我……我只是……恰巧路过,路过而己!”
身影终于没失于雨幕,没失于我视野和心灵所能感触得到的地方。
那把伞实在是太小了!小得容不下两个人。
又或许是老天最解人心,他早就猜到,这时候一定会有一个人是不需要伞的。

“傻瓜,你在等雨停吗?”俊拿着一把雨伞,老远地便向我喊道。
这时候我才发现——雨小了。
也不知它什么时候小了,突然鼻头一酸,泪水差点就出来了。
俊将一把伞递过来,凝视着我笑道:“这么感激我呀?对了,看到小馨没有?刚才这雨大得。”
我假装不知地问道:“你在找她?”
俊点头道:“是啊,和她说好去书店的。这夏天的雨真没个数,一会儿狂风暴雨,一会儿又消声匿迹。”
我撑开俊给的雨伞,唇角挤出一丝笑来道:“天天带把伞才好,免得老天这个小姑娘发脾气。”
俊向我竖起拇指,笑道:“有才!还真没说错,越到这夏天,小姑娘脾性越大,不带把伞,还真接不住这口水仗。”
“我没看到她。”最终我决定撒一个谎,倘若暴风雨仍然未止,我想我很可能要遭雷劈的。
俊“啊”了一声,笑道:“我果然没料错,冒这么大的雨来,除非脑袋被雷劈了。”
我的内心苦笑一声,猪,你看错小馨了!我比你更清楚,她早在暴雨来临之前就在这里等你了。而你根本没当回事,非等到雨小了才来找她。如果换我是小馨,会觉得你这个人现实得可怕。
“便宜你小子了,后天去学校,记得把伞还给我。”俊拍拍我的肩膀离去。
雨也走了,风也累了,我一个人走在雨后的黄昏。
所有的风景都是湿润的,而沾上雨水的一切,一定会有许多的微生物在孕育、成长……
夏天,有一场暴雨真好,把一切清洗得干净透明。
等着吧,等那段沉闷的剧情过去,呼吸会比你想像的还轻松……


又下雨了,夏天的暴雨,她在发脾气。
“现在为什么要告诉我?”小馨问道。
按在她的肩上,我满怀愧疚道:“过不了自己。”
小馨苦笑一声:“我等的是那一场雨,雨过了,就没了。再来,永远不再是那一场雨。”
窗外,雨声淅沥。随风飘扬进来的雨丝,湿透了临窗的人。
“为什么拒绝我?什么时候,我才能收到你的请柬?”我遥指纷飞的雨线,向她问道。
小馨笑道:“你想什么了,我们只是好朋友。”
我哂笑道:“你这个疯丫头!说实话,那天的雨又那么大,你事先居然说不也说一声就……被雷焦了,上哪儿去给你整容?”
眼前浮现三年前的那一场夏雨……
小馨还是等在那个地方,等到又一场夏雨,等到不请而来的我。
“月——!你愿意和我跳一支舞吗?”小馨在屋檐下对我喊道。
我怔了一下,扔掉手中的雨伞……
很多很多的雨,铺天盖地涌向心田。但无论它有多急、多大、多久,心田就开阔得足以承接住大海一般。落叶不再颓丧,在四只脚下托起一朵朵娇艳的花朵。雨声的单调,也逐渐成为一种烘托有力的基调,在惊雷炸响之际,两颗赤裸的心颤动不己。借着风,借着夏雨引来的狂风,美丽的裙子,它也在夏季盛开……

小馨偎入我的怀中,轻声诉道:“老公,知道我为何要这样选择?”
不等我回话,或者不需要我回答,小馨己娓娓道:“夏雨来去匆匆,一会儿浓烈狂暴、一会儿消迹无痕。我的爱,就是一场夏雨,没有收到任何一封请柬,它就出发了。被风吹着,它也不知道要往哪里去;被雨冲着,它也找不回回去的路。这时候,有一个陌生又熟悉的路人递过来一把伞,小小的伞,甚至一个人顶着都觉得小。可是,任凭风雨有多大,这把伞罩着它,就能给它夏日般的温暖。起先我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后来我渐渐想通了,那把伞虽然很小很小,但它足够保护我小小的心灵,这就足够了、足够了……”
雨声连绵,不容我打断她如雨绵延的思绪。
“后来,”小馨继道:“后来我发现生命中根本没有主角,谁都不必等谁,谁与谁都是过客。那天,我就像你生命中的一个过客。不同的是,我想你知道,就算我们永远是过客,我们也可以像朋友甚至爱人一样,共舞于那一场夏雨。因为,激情是夏雨的语言!雨水清洗掉的,是无谓的承诺和无聊的时光,爱在眼前、爱在身边。”
“小馨……”我颤栗得只剩下这一声呼唤,也似单调的雨声,把更多的语言闭合于深深的一吻。

雨快停了,让我们去跳舞吧!我说,馨,这是你爱的夏雨。
小馨终于点头。轮椅缓缓行进在渐弱的雨中,一双脚和一对轮子。
夏雨是从天而降的请柬,我笨笨的小馨啊,你可知道?你可知道……

  发表时间:[201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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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画师有三名弟子,大弟子山,二弟子水,三弟子画。从师数载,皆有所成。
  一日,陈画师传来弟子们,指案上一幅米长画卷道:“此乃为师方才心得,你们看看。”
  三人迎前观摩,画中唯一顽石,状甚丑。
  “妙!高!”山脱口赞道:“此石似马非马、似虎非虎,不拘一格,却融万物于一体,真正做到了像在观者心。师父境界超俗,令弟子景仰!”
  陈画师闻言,眠目晃首,怡然万分。
  山见其容,心窃喜,对水促道:“二弟如何看?”
  水缓缓抬首,指向画中丑石道:“大师兄所言无差,只是……”
  山见陈画师神色凝重,遂向水道:“二弟但说无妨,师父也好为我等解惑。”
水颔首道:“境界果如大师兄所言,只是技法上似乎……不够自信。以致……墨力不匀。”
见陈画师眉心锁起,山回览一番画作大笑道:“我说二弟啊,这就是你尚须精进之处。若教画境拘于技法之下,何谓神来之笔?此墨力非不匀,乃情绪之微澜,真如水流石上、心聆有声。”
  水连声叩谢道:“水无知,多蒙大师兄提点!”
  陈画师眉心渐展,含笑抚须道:“不错,此画虽只一顽石。形具万像是其一;静中有动是其二。其三么……”
    陈画师捻须不语,看定三弟子画。
  山、水二人亦催促道:“三弟,你也说说看,尚有何玄机?”
  画摇首哂笑道:“师父,弟子不好说。”
  山只当他和水一般,催道:“三弟何必婆婆妈妈,但言无妨,师父也好指点你。”
  画咬一咬牙道:“论境界、画功,我远不如二位师兄。只是,这分明不是师父的作品。”
  水闻言大愕,回览一番画作道:“师父再登高境,也难怪三弟他……”
  山见陈画师面色铁青,亦道:“是、是、是,三弟也看不出是师父手笔,可想而知,师父境高,弟子们只能望尘莫及。”
  画连连摇头道:“不。师父素来节俭,仅一小石,绝不致以此米长画卷为作;其二,我在画上发现掉了一粒芝麻,试想,师父绝不会在创作中进食;三,墨力不匀并非情绪所致,事实就是作者笔力不够。似物非物也不是什么境界,而是作者水平极低,以致像不成像。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画将画卷拎起,案上竟有数点墨星,画朗声道:“再如何,恐怕也没有将画纸戳破的画家。”
  山水二人愕然失语,但见陈画师七岁的儿子从门前溜过,手里还拿着小半块芝麻饼。

  陈画师仰首大笑,取过画卷摊在案上,拿笔就那画中顽石旁题下二字:诚石。

  发表时间:[20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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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杂的文》序言

    前几天一有空就往书店跑,进门又看到那本书——《杂的文》,放在畅销书籍的货架上,血淋淋的封面十分刺眼。
    以前只有经典的书才硬面包塑,不精装不足以显示其价值。这几年什么书都流行硬面包塑了,想必是为了回绝那些光看不掏钱的穷书生。但表面上谁都不会这么讲,你要是问书店负责人,他没准说是挡挡尘灰而己。我想是啊,这本书如果不包塑,恐怕就不会红得这么叫人寒了又寒了!
    还好,这本书是专供穷书生浏览的,可以拆封。大城市的书店就这么个好处,无须在毒辣的眼神下慌失失地抢读。
    当代青年作家要我说出三个名字,我会说郭敬明、步非烟和韩寒。也许还有许多远比他们更牛B哄哄的作家,怪我有眼不识泰山吧!步小姐的书我扫了七八页,并未留意情节,单就语言来说,有两把刷子,我主要的意见就是:书太贵。这与才女本人无关。郭敬明的书我碰也没碰过,也不想碰,如果非要碰,神啊,赐我年轻十岁,我愿意!这也与才子本人无关。
    步才女玩的是成年人的梦,郭才子玩的是未成年的情。与他们不同的是,八零后的韩寒玩的是理论,这不禁令我愕然,窃以为,没有几十年广博醇厚的文学功底,敢挑这副担,莫非神童乎?极神往。
   《杂的文》,我先寒了一下!不知道“杂的文”是不是“杂文”的谦虚用法,作者果然有心机,怕理论不够透彻、深刻而留人话柄。这种手法,值得我们学而时习之!
    序言开篇就说出版这本书的艰苦,以前古龙就说他出《天涯·明月·刀》是何其不爽,温瑞安在坐班房的时候也有类言。不容易啊!象我们这种没水准出书的人,反而快活。所以,不太理解韩寒所说“不想让人说为了新书炒作”,又“光是序言就写了三个”是种什么关系?
    第一小节看到了“出版商违约”、“论战”、“悍卫”、“官司”和“盗版”这些对我来讲惊心动魄的词汇,不由地庆幸还好我没水准出版什么,否则弄不好也头破血流的——终于理解这本书的封面为什么是一片血红色了。我还发现这些词汇紧紧围绕的是经济利益,也就是被史称的君子们所蔑视的钱。
    作为文人直说“我要钱”不太好,于是当代文人就学会说:“这钱应该是我的,不是你和你们的!”——由此上升到人权、所有权、知识产权的高度,这样就不算太可耻了,这是语言的艺术。
    第二小节读完又寒了一下,本不应该寒的,可能心态太老了,原来序言可以这样写!
    一梭子的子弹射向有话要说的穷书生,九个大问号构成了一篇随时战斗着的檄文,并且终于出现了“杂文”一词,原来谦虚只要放在书面上就行了,进了“我的地盘”就“我做主”了!
    “盗版商赚钱你们高兴,作者拿稿费你们就不悦?”这话说的是!咱又不贪色又不害命,图点财总是应该的。何况这年头靠爬格子住上黄金屋,是件多么不容易的事啊?
    不过“我真想直接把你们塞到陈冠希的相机里去”这话才真的是寒,鲁迅整杂文的时候最多“横眉冷对千夫指”,而今整杂文的都是左手拿笔、右手玩刀,管你来硬的软的老子统统不吃,别以为现在的文人只有文人的心态、没有流氓的身手,这叫真个性,不虚伪!
    原来序言可以这么拽!
    第三小节可能觉得第二小节的口气太恶俗了,毕竟是文人嘛,斯文岂能丧尽?于是就说了些“爹爹奶奶行行好”式的话。结句“这个现实的世界里,其实也到处都有低俗和下流,却不是哪里都有民主和自由。”流转着一股怨气,甚至有些湿气——大约是哭诉后的泪花。
    这样的序言,在那些老江湖的笔下是写不出来的,谁也别想看到他们的情绪波动,更不可能将可能降低其文品、人品的经济话题放在嘴边。追崇性灵自由的我,还是就此比较欣赏韩寒的率真和可爱!但同时不幸地讲:因此也不看好你的杂文!
    可以预见书中必有一孔之见、偏激之词。那些浮游的感触在新新语言的包装下,最易引起新新人类的共鸣,一时共鸣倒罢了,倘以之为真知灼见而引导其身其行,则难咎误人子弟之嫌!

  发表时间:[2008-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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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韩寒《说徐志摩1、2》

    “文化大隔冥”是早几十年的事了,但文坛的批你批我之风绵绵不绝,真不知刮到何时为止?
    尤其这几年来红老兵、红小兵们是你方唱罢我登场,将历史上的伟人或名流一个个地揪出来打屁股,直到打得屁股红了,老兵、小兵们也就更红更专了!鲁迅笔下阿Q的子孙遍布神州大地,他们爱看热嘲,见这些红老兵、红小兵的折腾,他们笑得甭提多开心,一个浪地起哄:这个"娱乐时代"真个好!
    外国人看不懂,中国人拿自己的前人开涮,是真幽默,还是大傻B!外国人也尊崇孔子,国人听了沾沾自喜,想着这老头要是还活着准能拿个诺贝尔奖。然后,关起门来论证孔子三句不离君子,其实他是个大色狼。

    《杂的文》中有一篇《王朔》,看得出韩寒对老王是推崇的。
    老王的《看上去很美》据说被人评论为《看上去不美》后,堕落一阵子后猛地对金庸开了炮,因为这个台湾佬那一阵子火得不行,老王想借点阳气。捧台湾佬是不行的,那会降了自己的身份,他一个写娱乐文体武侠的,在文学一道中属于下九流,只有扁他才能哗众而取宠。老王仅仅读过《天龙八部》第一册,就说金庸很不高明地虚构了一群中国人的形象,那么我完全可以讲看了古龙的《苍穹神剑》,这人和卧龙生一个档次。要么就是老王的眼神太神了,看脚趾就知道你是公的母的。
    当记者问王朔为何一定要骂张艺谋是"臭大粪",动机何在?老王说:"没动机,就是觉得有些别扭。"记者又问老王是不是"疯"了?王朔哈哈一笑:"我就是一条疯狗, 逮谁咬谁。以为我疯了,我这人就疯了!"
    有位网友说得好:文学批评只能是通过对作家和作品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而开展的,即使是猛烈的批判,也要以理服人,而不应以"骂"来制造噱头,达到抬高自己、贬低或诋毁别人的目的。
    一旦承认自己是疯狗,那么我们就不能坚持人的标准来评断了。但有一点,狂犬病是会传染的,于是我们不幸地看着这股风继续蔓延。
    有独特的见解,无论对错都不是个坏事,因此,我会力挺同样被人指责的《百家论坛》、支持易中天,因为他们就算是狗,也是人类的朋友,而疯狗才不是。
    重新评价、定位前人更不是坏事,这是对历史负责的态度,趣味性调动了更多的人关心历史,使乏味的历史记载生动了起来而普及于世,其功也大焉!
    说老王其实是为了说韩寒,根脚不稳,误从其人,虽然考虑到份量不足,未曾开骂,可那句"如果徐活到现在,看见现在的新诗,肯定觉得他那次去北平选择的交通工具是正确的。"对文人而言,其伤不浅。仅有一问于韩寒,当现代人用上电的时候,是不是有理由去取笑发明蜡烛的人是蠢蛋?
    "他想唯美,但时世又唯美不起来,两者一结合一变态,成了独特的风格。"且从其言,既知当时能达到的高度仅止于此,置你于其时,你就能有多大成就?
    "判别一个东西好不好的标准很简单,语文老师或者语文课本里指明要背诵默写的,那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蠢话,这样的话只不过让青少年感觉爽口罢了,是不是老师没有让背诵默写的就是好东西?作为一个作家,请有点社会责任感,不要为争眼球而误人误己!

    《说徐志摩1》的好几节纯粹扯蛋,光说徐志摩这首诗相当差,那首诗一般般,完全没有诗理的阐述,怪不得称为《杂的文》,不敢以"杂文"为名。没有理论上的探讨,没有史实的旁证,空荡荡地用"基本上生物都能看明白"类的俏皮话说几句这个不好,那个不好,不如书名修正为《散的文》或者《闲的话》!
    这样的废话都出了书,与当时徐志摩受欢迎一时,怎么比?
    《说徐志摩1》要特地挑出两句话,再来看看。
    "基本上,徐的笔法就是向所有事物写情书,所以他的散文很罗嗦。"、"徐的诗歌其实还留有旧诗的影响,无论是押韵、重点句的重复和格式上的对整,都没走太远。"
    徐志摩的诗歌留有旧诗影响不是属于你的见解,至少诗人都知道的。你说没走太远,你告诉我走到哪里算远?是不是走到完全变成古体诗?可以讲,你根本不懂诗!徐志摩的《沙扬娜拉》要是让你评,估计又是不值一文,你哪里能体味到将日本女人与水莲花完全契合,其中所传达的意境?
    从《诗经》至《人间词话》中,我们都能体会到"一切景语皆情语",是将大义藏于内,触感表于形的高明手法,即便是散文(如《荷塘月色》)、现代诗(如《致橡树》)亦如是,对所有事物写情,就怎么个罗嗦?而是你处在当代速食爱情、速食一切的环境中,人变得太浮燥罢了!
    这是"倚门回首,却把春梅嗅"与"亲爱的,今晚网吧见"之间的区别。

    《说徐志摩2》出口就是"我相信大部分人除了"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外没有读过徐的其他作品,人云亦云就跟着说他是个大才子。"--他这话是跟八零、九零后的人说的吧?看来象我们看过徐志摩不少作品的人跟他计较确是不对了,人家出这本书本来就不是让我们看的,所以他才能有这样傲然于无知无识者之上的口气!
    "徐有才情是真的,大才子真的说不上,尤其在那个出文豪的年代,徐的这点小才华和欧洲几日游带回来的东西真算不得什么,泡妞倒是可以。对于男人来说,泡妞只是一种才能,而不是一种才华。"--徐志摩他就是大才子,怎么配不上?鲁迅才是大文豪(当然,他也被骂了没有长篇)。鲁迅虽然也有几位老婆,但他配不上"才子"之称,中国传统概念中的"才子"就必然要能风流、会风流、爱风流,徐志摩与林、陆的爱情历程充满了戏剧性、诗歌性,简直就是才子的范本。没人称唐伯虎为大文豪,也没人称杜甫为大才子,即便是真风流的李白因为没什么绯闻,也没人称他为大才子,他属大文豪。

    话说回来,诗人不同于其他文人,很少称大文豪的。我不懂韩寒否定这个称呼的理论在哪里?你论证徐志摩才华肤浅的理论,难道仅仅是他只知道"泡妞"?
    你又在拿"泡妞"这个新新词汇来逗乐你视为的无知无识者吧?现在你一口痰、两滩口水地将徐志摩贬了又贬,请你严肃地拿出对其作品的理论分析,不想看你在这儿打前人的屁股以娱乐后人,并以此增长你的稿费。
    徐志摩对林、陆的爱都是发自内心的,只有你才会说出"泡"这样低俗的字眼,你当反思你的人格!
    一个人成功得太早,未必是件好事。在没有懂得自重之前,己经习惯了自负!

发表时间:[2008-6-26][/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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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树》

我越来越见不得美艳如花的一切,是时光不肯顾我,要将他们一一剪去,偏留下我一个。
假如现在,我们在一起是一棵树。当春风经过的时候,我们将一张张笑脸折成叶子,将一个个梦想举成花朵,将一段段歌声酿成河流,在暴雨之前,小鸟和蝴蝶是否能及时找到我们?为此我静默成仰望的姿势,向头顶那个苍茫的空间眨着眼睛。
我很笨!我的根在这片漆黑的土地里,任由滑落再多的泪水,也掉不到上苍的脸。况且这泪又是流不出的,它们涡在心窝中央成为年轮,一个年轮,又一个年轮……
酒被喝了,杯子就是镂空的回忆,它需要不停地倾注一种叫情感的灵魂腐化剂。你是需要继续欣赏杯中明月呢?还是一饮而尽?
我的酒量是越来越小了,说的胡话也越来越少了。在这棵树上,我逐渐成长为一根粗实而厚皮的树干,有小小的蓓蕾在我的身边萌发,这才知道:春天来了!
但我是知道的,小鸟和蝴蝶,为他们而来,绝不为我。

只有我知道自己的前生,是一朵美艳的花。
也曾有一整树的绿叶为我骄傲,我细心包藏他们的梦想,去问候最美的季节。向阳光、向河流、向野风,要把幽幽的清香传遍天涯和海角。当时我开向八个方向,力所能竭地去做春讯的使者,当时啊当时,我是多么年少!
一朵花的梦想,竟是一朵花的宿命!在花瓣张开的刹那,才明白,我不是一只鸟、一只蝴蝶。
我的根在这里,我呼吸的鼻子在一个疙瘩上,我川流的血液在一根枝条里,我跳动的心在一块树皮下,而我的梦想,只能划出一道凄美的弧线,坠向尘埃。
是的,风欺骗了我,错却只能怪责于它吗?
是我太不理解,春是一块糖,它可以让你不哭不闹。但如果只给一块,你是要留着,还是要去尝那一丝丝甜?
现在我换了一种生存的姿态,关于来世,便闭口不提。

我越来越见不得美艳如春的一切,是我舍不得时光,要将棒棒糖换作咖啡,在一个人的夜里品味得失。
一百多天前,我的一个网上文友不幸于人祸。我是两百多天前在笔友网相识这位同乡前辈的,我在书屋里发了个短信给他,为同是东台人而喜悦。他和我作了一次短暂的长途通话,乡音自江北传到江南,尤似能闻到家乡泥土的气息一般。我们没有多说什么,只是为第一次的通话而作的开场白,而这竟成为与岁月一起永恒的通话!
我想,我应该是他生命中最后一位结交的文友。我们之间没有给予者与被给予者,没有一般的创作风格,似乎连牵挂的感觉都没有萌发,他就以先去一步,震撼我对幸福的理解。
我们是被什么吸引着围绕太阳作星河的旅行?又被什么分割成寂寥宇宙不辨方向的碎片?
我该怎样感春?谁留不住别人,却把自己留在原地,一遍又一遍地痛思。
遥握何嫌山水远,乡音能否透阴阳?堪怜春美谁留住,诗雨纷纷满月塘。(《百日悼春美前辈》)

不用假如,现在我们在一起,是一棵树!
又假如,我断落时,莫挂念!把春永恒下去,留给我爱的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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